(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工业4.0”杆标城市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台州市“工业4.0”示范区建设,根据路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项目为核心、项目促创建”工作,加快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实现全面数据赋能,对路桥区工业4.0相关建设提供八项支持性政策。
(二)政策目的
围绕创建台州市“工业4.0”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示范引领、突破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走在全市前列,产业数字化水平达到省内一流、国内领先,数字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实现数字经济裂变增长、平台建设走在前列、数字应用全面普及、数据赋能价值彰显、智能制造示范引领、产业集聚成效显著。
(三)政策依据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5号)
《台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台政办发〔2021〕49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4号)
《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46号)
《路桥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试行)》(路政办发〔2018〕119号)
(四)政策内容
补助对象: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培育名单以及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产业大脑公司、开展服务型制造业务的制造业企业、经区政府批准认定的产业集聚平台、在我区依法经营且入驻产业集聚平台的数字经济服务商或入驻省新智造平台的服务商等。
补助标准:一次性奖励,按照投入补助一定比例金额,根据设备数量给予补助金额等。
(五)适用范围
全路桥区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蓬街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金洁常务副镇长
咨询电话:0576-82720708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加快推进“工业 4.0”建设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