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维派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包装设备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4月 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5万台包装设备技改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中路31号 | 浙江维派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 购置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加工中心、车床、钻床、磨床、铣床、冲床、机床、攻丝机、抛丸机、电焊机、打磨机、磁力抛光机、清洗机、振动研磨机、组装线及各类检测设备等,实施年产25万台包装设备技改项目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所有含尘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汇集到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Fenton氧化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再由路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站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