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瑞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家用垃圾桶、400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薄膜制品、2000吨生物基可降解
塑料容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 年05月 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吨家用垃圾桶、400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薄膜制品、200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容器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柳路333号 | 台州市瑞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企业决定搬迁至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柳路333号进行生产,搬迁后,原审批项目将不再生产。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柳路333号的自有空置厂房实施生产,通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布局,将位于路桥区桐屿街道塑胶工业园区生产设备搬迁至路桥区新桥镇新柳路333号,并新增吹膜机、吹膜印刷机组、片材挤出流水线、注塑机、制袋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00吨家用垃圾桶、400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薄膜制品、200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容器技改项目。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①流延成膜、吹膜工序废气(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薄膜制品):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挤出压延、吸塑(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容器):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注塑废气(家用垃圾桶):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④印刷、烘干废气(袋制品-购物袋印刷):收集后经“过滤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达标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05月19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