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精神,是国家和民族的永恒记忆。烈士纪念设施是弘扬烈士精神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建设和保护各类烈士纪念设施,昭示着我们党和国家不忘历史、崇尚先烈的情怀,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衷心拥护的民心工程。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决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从国家层面体现了对烈士工作的重视。 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我区烈士墓普遍存在分散安葬,管理不善等问题,如不及时加以抢救保护,这些宝贵的红色资源将不复存在。
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到,我区有烈士75位,分别是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或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建设中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目前我区散葬的烈士墓有18座,还有部分分布在黄岩、广西以及朝鲜境内。
为此,建议: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摸清零散烈士墓底数;
2.社发集团建设烈士陵园,现有烈士集中迁葬到陵园;
3.尽可能搜集烈士的姓名等相关材料,并刻碑纪念,供后人祭奠瞻仰;
4.积极推进中华英烈网的建设,将全区所有烈士的基本信息与该管理系统相链接,使革命烈士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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