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购买了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置不断出现问题:一是公共充电桩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二是居民区内充电桩设置不规范,现阶段在居民小区内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社区或主业委员会出具证明,只要是有证明就能安装,造成小区内道路堵塞,邻里纠纷。广大群众迫切希望尽快规范电动充电桩的设置,保证电动汽车的充电安全。
为此,我们建议:
一、制订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置规范,保证电动汽车的充电安全。
二、在城区规划和设置一批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以满足广大电动汽车车主的充电需求。
三、对在居民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由车主提出申请,安装单位在保证安全及小区内道路畅通的前提下,直接按规范安装。
四、取消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由社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出具证明的前置条件。
答复意见:
夏发青、於婉玲二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路桥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20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充电桩设置执行的规范与标准
我区2020年成立了路桥区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帮扶服务组。统筹全区现有居民停车位充电桩用电报装帮扶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用户用电报装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我们主要采用的是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充电桩设置有了刚性指标,路桥区按城市人口规模规定的要求,住宅建筑建成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总数量(占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14%。快充停车位配置数量(占建成时充电停车位总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3%,快充停车位应设置为共用充电停车位,住宅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2021年11月3日起,实施《台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南(试行)》,规定新建小区项目建成时充电车位占比30%以上。
二、加快推进公用充电站建设
从2016年开始,我区向全社会大力引进充电桩投资建设主体,截至目前,我区共建成38座公用充电站372个充电桩。2021年经路桥区【2021】5号区长办公会议文件明确,同意路桥区公共资产部分的充电桩业务由区城建集团统一投资建设运营。一期总体规划了55个充电站554个快充桩,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全区充电站点布置。
三、老旧小区充电桩申请与改造相结合有序推进
居民小区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的,可在供电窗口直接申请,按规范安装。小区电力容量不足的,由镇、街道出面向辖区供电所申报改造计划有序推进。2021年路桥供电公司投资200万,完成6个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2022年供电公司计划投资600万预计完成30个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公共区域或者公用停车位以私人承诺书方式报建,与政策不相符不予支持。
四、关于取消社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出具证明前置条款
居民充电桩安装申报表格中有物业确认车位使用情况盖章栏目,核实车位是业主固有产权,事实上业主很难轻易获得物业、社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盖章,能否取消该前置条款,我们也请示了市发改委,市里说研究一下这个问题,等有具体修改方案了再另行通知。
感谢你们对我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仲君
联系电话:0576-82440979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