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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002691722B/2022-154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公开日期: 2022-06-16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16 12:46 访问次数:

近几年来,政府不断出台环保节能各种政策和措施,鼓励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目前,新能源汽车已越来越受到90后00后这一代年青人的青睐。随着一些生产厂家在科技开发上的不断创新,新能源汽车将不断激发民众的购买力。但配套设施的不完善给使用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尤其是有些老旧小区因条件不允许不能安装充电桩,个别车主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发生,私自占用公共场地,造成各种纠纷,给小区物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等隐患的存在。为此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解决这一难题。

一、在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对于为方便居民生活原则下,应尽快合理布设充电桩点位。并且对个人申请安装充电桩的审批,应该简化审批程序予以办理,建议供电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二、对一些老旧小区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应就近挖掘资源,如在沿街泊车位、停车场等安装充电桩。

三、对一些新建设的小区要有规划安排,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执行。政府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尽快解决这一民生实事。


答复意见:

官剑、王金祥、陈丽平、张杏珠、傅鹏程、於林江、赵吉军、王海兵、叶勇9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如何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建议》(第59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区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举措

1.成立了路桥区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帮扶服务组。统筹全区现有居民停车位充电桩用电报装帮扶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用户用电报装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在项目规划审查时,严格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 33/1121-2016),住宅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

3.开展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和改造。区住建局目前已将充电桩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经小区业主同意后,可向区住建局申请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国网路桥供电公司主动开展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2021年共投资200万元,完成了6个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1.统筹推进全区公共充电桩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十四五”期间,计划采用“分期建设”方式开展充电桩建设,一期建设快充站点55个(约554个快充桩),总投资约6500万元。

2.加大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力度。今年国网路桥供电公司计划投资600万元,对全区30个老旧小区开展充电桩改造,完成小区公变供电区域内充电桩电缆分支箱、接地扁铁、9-12表箱建设。

3.创新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4.抓好引导宣传。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等动态宣传,切实提高市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营造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章双斌

联系电话:0576-82440979                编:318000

 

 

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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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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