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夯实统计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关于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议。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在制订措施时参考吸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
二、征集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发送。
邮箱:tjj82446492@163.com
联系电话:0576-80252988
联系人:林红波 13906576488
邮寄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路桥区统计局办公室。
邮编:318050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字样。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关于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探索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夯实统计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81号)、《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2021〕36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台政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加强部门、镇(街道)、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与国家、省、市各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机构主体指导、相关部门行业督导的共治共管统计大格局,构建“数字赋能、高效协同,区、镇(街道)一体,条抓块统,合纵连横、共治共管”的统计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计网格管理组织体系
要明确网格划分原则,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在“全员统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区级、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镇(街道)工作管理片、企业四级统计网格组织架构,形成布局合理、界限分明的四级统计网格组织领导体系。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区内网格划分和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负责二、三、四级统计网格建立、管理工作。住建、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二级和四级网格建立、管理工作。
四级网格(企业网格)一般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相同的、数量不超过20家的统计调查对象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统计调查对象较少时,可跨行业建立统计网格。对地域特征明显(如楼宇经济单位)、单位关联度高(如同一集团下的单位)的统计调查对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网格。
(二)建立统计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根据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清晰界定各级网格管理具体职责,把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日常管理运行。
1.一级统计网格
区本级为一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领导担任,领导全区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区府办联系统计工作副主任担任副网格长,区统计局局长担任网格指导员,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统计、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农水、商务、市场监管、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格成员。区统计局局长为该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的牵头协调人。
2.二级统计网格
镇(街道)、相关部门为二级统计网格。镇(街道)二级网格网格长由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镇(街道)分管统计领导为网格指导员,分管行业领导为副网格长,所属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人员为网格成员,其中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为该级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的牵头协调人。
相关部门二级网格网格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为副网格长,相关科室人员为网格成员。其中部门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为该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的牵头协调人。
3.三级统计网格
镇(街道)工作管理片为三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镇(街道)班子领导或驻村居社区工作片负责人担任,对本统计网格工作负直接责任。片区副片长或驻村居社区组长为副网格长,协助指导统计网格化建设运行,参与日常管理。驻村居社区干部和所辖村居(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网格成员。其中副网格长为该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的牵头协调人。
4.四级统计网格
四级统计网格,由各地、部门所辖的“四上”企业以及“小升规”“下转上”“产转法”等培育企(事)业单位组成。
镇(街道)四级企业网格网格长由镇(街道)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镇(街道)统计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选取1-2名“四上”企业优秀统计员担任副网格长,网格成员为各企业统计人员。其中网格指导员为该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的牵头协调人。
住建、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四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科室统计业务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副网格长由一名优秀的企业统计人员担任,网格成员为各企业统计人员。其中相关科室统计业务人员为该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的牵头协调人。
各级网格长负责指导、管理、监督统计网格内各项工作落实,组织本统计网格开展与统计相关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统计工作,其中第二级网格长定期听取第三级、四级网格长情况汇报,四级网格长每季度组织本统计网格开展一次活动;网格指导员协助网格长做好网格的日常运行管理,抓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网格内企业数据质量,定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等活动,督促网格员及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组织、协调、管理本统计网格的日常工作。
(三)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网格管理常态化运行的有效机制,建立“数字赋能、合纵连横、线上线下结合”的运行工作机制,采取“线上联络与线下例会”相结合的模式,切实发挥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在日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数字赋能,建立统计网格数字化运行智能平台。用数字化的思维、方式和手段赋能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充分利用浙江省统计网格智治管理平台(统计e家),开展日常管理、部门管理、在线教育培训、统计服务等多功能。同时,可充分运用钉钉、微信、QQ等平台,开展有关统计知识、统计法治、统计服务等方面的交流、沟通和联系。
2.部门协同,建立共治共管统计工作的体制。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共治共管合力。具有行业统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各部门要从专业角度指导统计网格化建设运行,主动参与日常管理,有效指导并参与四级网格开展的各项活动,形成共治共管的大统计工作格局。
3.健全制度,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运行的机制。建立基层统计网格走访制度,及时了解网格基本情况;建立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辅导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及联审辅导工作;建立企业网格定期活动机制,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知识学习、业务交流等活动;建立镇(街道)月度分析例会制度,对辖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建立信息维护和报告制度,动态维护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人员信息。镇(街道)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如遇发生或即将发生对统计数据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向上一层级网格报告。
(四)构建统计网格管理保障体系
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以区政府为主导,镇(街道)为主抓,企业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化常态运行。
1.强化统计网格组织领导保障。为统筹协调推进网格化智治工作,成立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详见附件)。
2.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具有全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统计基础工作应达到“四有”标准,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室、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
3.推进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克服困难,确保统计工作的职能和人员落实到位,实现依法定职责管事、有专人理事。要配强配足专职统计人员(含农业统计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区统计局要加强对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指导,完善建设标准,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4.深化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业务培训、检查、指导,根据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企业统计工作责任,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按要求规范财务资料,依法设置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坚持诚信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5.建立企业统计网格运行保障机制。各镇(街道)、住建、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网格化工作的活动场所,确保网格运行顺畅,要按照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原则上每个统计网格每年应安排每个网格员500元作为网格化工作活动经费。有条件的镇(街道),住建,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设置“统计之家”可采取1+X模式,即有一个镇(街道)、部门的统计之家,X个第四级网格统计之家。建立统计网格员(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镇(街道)、住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等相关部门对四级统计网格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考核合格者(合格率不低于80%)实行星级评定,并对各星级获得者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所需经费由镇(街道)、住建、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纳入年度计划。原则上,一星级占60%,奖励1000元/人;二星级占30%,奖励2000元/人;三星级占10%,奖励3000元/人(具体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计网格化建设是夯实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统计,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迅速推动落实,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统筹协调推进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成立以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的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进一步细化并制定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责任清单,统筹协调网格化智治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优化网格化智治工作流程和日常信息交换渠道,加强业务辅导和工作运行情况监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完善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模式和机制,力求在统计现代化改革中走在前、作表率。
(四)加强督查考核。基层网格化智治工作纳入区对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自查,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巡查、业务抽查和执法检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对全区统计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网格化智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网格化工作高效开展。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台州市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名单
附件
台州市路桥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庞鑫培
副组长:陶星希(区府办)
蒋耿亮(区统计局)
成 员:戴月萍(区政府研究室)
沈仁何(区发改局)
程伦观(区经信局)
吴卫民(区人力社保局)
陈益民(区财政局)
罗 强(区住建局)
章明达(区交通运输局)
张春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项晓峰(区商务局)
王 耀(区市场监管局)
杨建峰(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叶 敏(路桥街道办事处)
梁景斌(路南街道办事处)
李 朋(路北街道办事处)
李正军(螺洋街镇办事处)
马伟斌(桐屿街道办事处)
钟 巍(峰江街道办事处)
梁敏华(新桥镇人民政府)
应宛妤(横街镇人民政府)
罗 威(蓬街镇人民政府)
王慧智(金清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蒋耿亮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仙法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网格建设、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