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小学、中学早上上课时间一般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中职)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一般分别不迟于21:00、21: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各校应当按以上底线要求并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作息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当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严格监督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的规定。
五、家校协同保障学生睡眠。小学生、初中生、中职生在家就寝时间一般分别不晚于21:30、22:00、23:00。学校家庭要合力解决学生睡眠不足的突出问题。各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家庭作业的,家长应当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当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六、努力改善学生在校午睡条件。各校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学生在校午睡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区教育督导委将睡眠管理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把睡眠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6-89210979),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路桥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路教办函〔2021〕52号《路桥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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