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高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所,机关各科室、执法队、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区局党委研究,根据路组通〔2019〕17号及路编办〔2021〕46号文件规定,经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余高勇同志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区药品检查中心)主任,免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松同志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免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副所长职务;
余雅萍同志任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执法四中队中队长,免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职务。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