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9批台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2022年8月1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208050014 | 台州市 | 路桥区 | 路北街道升谷寺村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了山林地,承包期限70年,其中45亩毁林建别墅,破坏生态环境,曾向央督举报,至今未整改。要求省里实地核查。 | 其它 | 被举报的是台州泊盛置业有限公司,路北街道泊盛桃源住宅小区系其开发。泊盛桃源住宅小区地块于2005年10月12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农转用及征收手续,2006年5月17日泊盛置业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路桥区路北街道升谷寺村107745㎡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 该公司于2009年7月13日与升谷寺村村委会签订山林地承包合同,约定由升谷寺村村民委员会将升谷寺村所有的里坑山、鱼山等山林地承包给该公司用于绿化、景观建设和修建公园等项目,承包期限70年。2011年1月28日,因原租用林地面积估算为305亩,测绘后实际总面积为321.3亩,故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公司补偿村民委员会40.75万元。 该信访件所反映的内容与2020年9月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X2ZJ202009160088号信访件基本一致,且已整改到位。与2021年9月14日省督交办的X202109130026号信访件反映的点位相同,针对2009年交房时修建6处变压器房、 2014年修建环山步道、2021年6月份整理山地准备修建休闲景观平台等违法行为,区自规分局已于2021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6处变压器房(共66平方米)尚未拆除外,其余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到位。 | 部分属实 | 变压器房用于全小区供电,由于不具备补办用地手续的条件,考虑到小区供电的民生问题,采取保持现状,待条件成熟后及时补办手续。 | 无 |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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