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2-1555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2-08-26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0〕51号)文件要求,现将路桥区2021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结束,若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水利科反映。
通讯地址:路桥区农林大楼二楼223室,电话:0576-82439069。
附件: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路农水(2022)116号(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自评情况的报告)财政联合(盖章).pdf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8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