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程伦观,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76-82518011
(一)问: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程伦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筑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任务,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精准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正向激励,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领域、优质企业集中,进一步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百姓受益”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问:制定依据有哪些?
程伦观: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1〕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台州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台亩均办〔2022〕1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评价办法。
(三)方案有效期限范围?
程伦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限两年。
(四)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程伦观:明确亩均评价的范围、评价指标、亩均评价结果计算方法、加扣分项设置、规上和规下企业分档排序规则、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管理、亩均评价工作的服务保障等。重点如下:
1.评价范围是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规模以下样本工业企业和全区已投运工业小微园(纯出租园区除外)的入驻企业及上一年度评价为D类的企业全面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2.在评价指标方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6项:综合评价指标包括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1项,即亩均税收。
3.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方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35%)、亩均增加值(20%)、单位能耗增加值(15%)、全员劳动生产率(10%)、单位排放增加值(10%)、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00%)。
4.在分类评价的分档结果方面,规上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绩效综合评价得分,按汽摩、机电、再生金属资源(金属加工)、塑料、卫浴、农业植保机械和其他七大行业进行排序:得分排名前20%(含)的为A类企业,得分排名前20%-67%(含)之间的为B类企业,得分排名前67%-97%(含)之间的为C类企业,得分排名在后3%的为D类企业。
规下企业亩均税收在15万元/亩(含)以上为A类企业,10万元/亩(含)-15万元/亩为B类企业,5万元/亩(含)-10万元/亩为C类企业,5万元/亩以下为D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