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22-1557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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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程伦观解读《关于印发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2022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4 14:58 访问次数:

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程伦观,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76-82518011

 

(一)问: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程伦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筑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任务,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精准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正向激励,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领域、优质企业集中,进一步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百姓受益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问:制定依据有哪些?

程伦观: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1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台州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台亩均办〔20221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评价办法。

(三)方案有效期限范围?

程伦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限两年。

(四)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程伦观:明确亩均评价的范围、评价指标、亩均评价结果计算方法、加扣分项设置、规上和规下企业分档排序规则、依据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管理、亩均评价工作的服务保障等。重点如下:

1.评价范围是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规模以下样本工业企业和全区已投运工业小微园(纯出租园区除外)的入驻企业及上一年度评价为D类的企业全面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2.在评价指标方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6项:综合评价指标包括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1项,即亩均税收。

3.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方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35%)、亩均增加值(20%)、单位能耗增加值(15%)、全员劳动生产率(10%)、单位排放增加值(10%)、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00%)。

4.在分类评价的分档结果方面,规上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绩效综合评价得分,按汽摩、机电、再生金属资源(金属加工)、塑料、卫浴、农业植保机械和其他七大行业进行排序:得分排名前20%(含)的为A类企业,得分排名前20%-67%(含)之间的为B类企业,得分排名前67%-97%(含)之间的为C类企业,得分排名在后3%的为D类企业。

规下企业亩均税收在15万元/亩(含)以上为A类企业,10万元/亩(含)-15万元/亩为B类企业,5万元/亩(含)-10万元/亩为C类企业,5万元/亩以下为D类企业。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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