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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 公开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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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问答·第一期】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2-09-27 15:21 访问次数: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的窗口人员经常会收到办事群众的提问,为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我们收集整理了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里统一进行解答。

Q1: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怎么计算?

工作人员解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时间对应月为止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或缴纳契税时间为准。提取后还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通常需留存12个月的账户余额。

Q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哪些银行的还贷提取可以网上办理?

工作人员解读:目前,我们与台州市多家银行实现了还贷数据共享,主要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和招商银行。有上述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可通过“浙里办”APP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首次办理提取时,需满足偿还贷款满12个月的条件。 

Q3:办理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但现在账户里的余额远远多于一年的留存额,请问超过部分能以购买其他住房名义提取?

工作人员解读:在该笔贷款结清之前,您不能以购买其他住房名义提取公积金。超过留存额部分的金额,您可以到贷款所在地的窗口办理部分提前还贷和缩短贷款期限业务,提高每月的还款金额,减少利息支出。

信息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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