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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0293685J/2022-1561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公开日期: 2022-09-28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28 15:27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蔡慧君、夏发青等两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网约房”监管的建议》(第239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网约房作为新业态新生事物,目前对网约房定位还不清晰,既不属于旅馆,又区别于普通出租房。如作为新业态应由市场监管主管,如作为民宿又应由文旅部门主管,现全省都没有明确主管部门。

根据调查当前网约房管理确实存在很大漏洞,一是入住人员情况难掌握。入住一般以短租为主,人员流动快,且人员仅需输入手机号即可实现预约入住。而经营业主不和其见面,日常管理难,并带来其他社会问题。二是管理缺乏法律支撑。如网约房未按时报送入住流动人员信息(三区内人员则不纳入报送范围),公安机关虽可参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罚,但该处罚规定入住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的才能处罚,而网约房连续入住三日以上情形极少,引用该条款处罚很难。

鉴于网约房当前现状,针对提案中涉及营业执照办理和消防监管内容已传递至相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从加强社会管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角度出发,对网约房先行采取了一些应急管理措施。

(一)建立业主微信管理群。通过该网约房业主群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自身义务,加强日常管理提醒,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开展法律宣讲,及时通报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发布涉疫重点地区、防疫措施等。

(二)推行畅行码留痕备查。针对网约房网上经营、不见面入住的特点,我们在每间网约房门口张贴畅行码及法律规定,告知租客如实填报入住人数及人员信息,入住时扫描畅行码,将健康码、行程码截图一并发送给房东核对,房东核对后再提供电子门锁密码,同时将相关信息发社区民警备查。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派出所日常加强对网约房的治安管理和检查频次,综合指挥室对网约房入住人员开展分析研判,对高危人员跟进核查。对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对房东进行劝退,有违法行为适时进行打击。

下阶段,公安机关将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明确主管部门,出台相应工作机制,推动网约房规范管理。

感谢你们对网约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队

联系人:毕建军

联系电话:13957662636  邮编:318050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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