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在这极具历史意义的一年里,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路桥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为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让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等学习内容,局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谋深做实实践转化文章。
(二)依法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项目准入清单式管理,全面推行豁免一批、备案一批、简化一批等环保审批,简化、优化环评审批,同时对规划环评“六张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统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资源,促进区域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取消厂房产权、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推行工业企业环评清单式管理,在编制环评报告时同步制定《企业环保合规管理清单》。2022年,我局共办理环评审批90个,降级备案14个,企业自行网上备案41个。深化排污许可工作,全区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4家,注销2家,排污登记156家;面向领证企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3场,培训相关人员共计200多人。
(三)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整治、“百镇千村除险保安”、“绿剑2022”、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67人次,对1566个排污点位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471个,共立案71起,作出行政处罚案件61件,累计罚款1259余万元;作出查封扣押案件1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行政拘留3人;移送公安刑事案件2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查处大案要案1件,个案处罚金额高达189余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威慑。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不断推动公检法环联合执法专业化和常态化。全面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环境执法,让执法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人情化”执法。积极构建路桥区移动执法的信息化体系,落实移动执法终端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的应用,开通移动执法账号4个,抽取257家辖区内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完成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项目7个。以执法大练兵提升实战能力,推荐2名执法骨干代表台州市参加省级实战大比武,分别获得省级个人二等奖和市级优秀个人称号,我局荣获优秀集体称号。
(四)落实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的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局内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投标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出台、合同签订合法合规。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局里已有2名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疑难案件审查等方面,主动联系法律顾问,征求相关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根据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止目前,我局未有新增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五)深入开展环境普法,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印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台路环发【2022】12号),统筹规划普法工作,通过“路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详细解读典型案例法律条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我局普法讲师团成员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微信等工作群学习以及入企宣讲等形式,向我区四千多家排污登记企业开展《民法典》《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普法宣传,得到了企业工作人员的认可及点赞。
(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集成改革
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响应“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联系)一线,目前,我局共有21名执法人员按“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规则,及时到联系镇(街道)开展工作。并制定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违反环评制度行政执法指引》、《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违反“三同时”制度行政执法指引》。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我局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谋划并落实责任。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6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心、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生态环境领域法治系统性培训学习有待于加强。通过多渠道法制培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有所增强,但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仍有不足,执法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与群众的期盼仍有距离;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进展缓慢,鉴于现场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多等困难,执法人员对全过程记录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入。
四、2023年推进法治路桥建设的工作思路
1.深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市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力度,加大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力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3.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内容、方式、对象,使普法工作可细化、可量化、可操作,确保普法到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