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路桥区生育支持措施十五条(试行)》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的,将意见寄至: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人口与妇幼家庭科(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灵山街208号),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来电0576-82420937。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