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类新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衍生出许多看不到、想不到的新风险。为有效防范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路桥区新型储能项目等五类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二、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实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全面加强对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四、主要内容
(一)新型储能项目:明确由区发改局负责健全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建设管理等工作;区供电局负责统筹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区住建局负责新型储能消防设计审查与设施建设验收;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督促新型储能项目业主、运营主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二)新能源汽车:明确由区发改局负责督促和指导供电部门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的规划建设以及配套供电安全管理;区应急局会同区经信局督促和指导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区商务局会同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市监局等部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退役管理;区自规局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预留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条件,区住建局联合区发改局、区供电局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预留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按计划做好既有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区交通局联合区自规局、区供电局、区住建局,合理布局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等特定用途车辆专用充电站建设,切实保障公交场站等运行需求;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区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供电用电保障工作,按规定开展电力扩容等审批服务,利用营业窗口、供电服务热线等途径,加强使用安全宣传。
(三)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明确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氢站运营的监督管理;区住建局负责加氢站建设管理、实施工程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加氢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氢站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区市监局负责指导加氢站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核发、加氢站车用气瓶充装许可证核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指导加氢站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
(四)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明确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履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区公安分局负责“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负责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区市监局负责剧本娱乐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五)乡村旅游:明确由区文广旅体局负责乡村旅游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农水局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渔业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渔船、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区自规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区市监局负责加强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将特种设备目录外风险系数较高的游乐设施纳入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并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区卫健局负责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站点,为旅游者提供及时的医疗急救服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为乡村旅游提供安全救援等服务。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路桥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路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永国
联系电话:0576-8258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