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 > 安全生产 > 公共服务 >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索引号: 11331004MB1634021N/2023-1606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1-01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桥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11-01 15:51 访问次数: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事项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内容

1

行政处罚

1.吊销有关许可证;

2.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3.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4.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以上的罚款;

5.涉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达10人以上的

处罚。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2.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3.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4.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

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6.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2

行政许可

1. 适用听证程序的

行政许可事项;

2. 直接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

3.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行政许可事项;

4.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许可事项。

全部申请材料,以及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法

规依据。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机关是否告知并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

3.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3

行政强制

1.查封作业场所,

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2.扣押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3.对生产经营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

1.拟作出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文书以及清单;

2.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3.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4.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

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5.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