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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0293685J/2023-1608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公开日期: 2023-11-13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13 16:18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吴建兵委员:

你关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入户意愿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与教育、社保、农水等相关部门沟通研究,现作如下回复:

一、加强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学段推行阳光招生政策,依法优先保障路桥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2023年计划实施12个义务教育阶段新(扩)建项目,建成凤栖小学,完成河西小学搬迁,新增1700个学位,项目分布以主城区为主,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的需求。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容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努力实现义务教育新生公办学校“应读尽读”。优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解决突出贡献企业高管子女及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宅基地管理,盘活利用土地资源。区农水部门探索宅基地改革异地安置,大搬快聚盘出空间,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根据《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加强源头管控,积极开展农村住宅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工作,规范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积极化解宅基地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会同自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调查统计,完成编制形成今年农民建房计划262户,涉及人口1016人,实际完成宅基地审批273户,总计15682平方,圆满达成建房计划完成率和网办率。出台了《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意见》、《2022年路桥区促进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大搬快聚”提升实施方案》、《路桥农商银行金融助力“三新”农村共富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全区总计完成盘活1206幢。完成了路桥街道河西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盘活利用,通过拓宽道路、设置停车位、增加游客休憩区、统一外立面修缮等有力措施,成功引入富士路人流,将昔日无人问津的小巷打造成人来人往的商业步行街,完成了闲置宅基地的商业化盘活蝶变。通过盘活利用,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30多万元每年,个人租金收入总计增加130多万元;完成了路南街道张李村的盘活利用,通过统一收储,集中规划盘活,依托南浦湿地公园,引入特色餐饮和农家乐,打造以“在山野”为主题的露营基地,通过承接企事业单位团建、中小学研学等活动,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45万元每年。2个重点村总计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225宗,总计11823平方米。完成拨付闲置农房盘活奖励资金40万元。

三、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这一规定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目前,台州市区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地价体系已出台,入市试点为天台县、三门县。

四、制定最优政策,实施“青年英才聚路桥”计划。区人力社保部门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才新政2.0及《台州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兑现细则》,为青年大学生提供最优政策红利,包括安家补贴、房票补贴、招聘补贴、应聘补贴。(具体见附件1)同时,在用好用活台州人才新政2.0的基础上,为高质量推进人才强区、创新强区战略,聚各方英才共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区,结合路桥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制定《路桥人才政策新十条》(具体见附件2)、拟制定《路桥区青年人才集聚二十五条》、全新配套企业社保补贴、企业引才补贴、亲情引才补贴、购车补贴、大学生工作站奖励及企业大学生招才专员激励等政策红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引用大学生成本,将引才成效与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挂钩,充分激活企业用才主体意识,提升引才意愿,目前政策仍在起草中。

五、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最大限度引人留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面畅通落户渠道,实施城镇地区“零门槛”落户,想方设法为有意向落户人员创造条件。同时,进一步简化优化落户程序,通过2.0、浙里办等手段实现网上收件办件,通过一证通办、数据共享等方式减材料实现无证明办件。自今年5月份开始,路桥户籍部门主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开展“不动产+户籍”一件事联办,省内群众在我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提交资料,通过2.0受理、公安后台审批、不动产统一出件,实现联办。开展延伸网点建设,户籍业务10月底前(目前余2个)进驻全区便民街道服务中心,在全区26个社区、46个农商银行网点设立“就近帮办”政务服务网点,对户口簿换领补领等高频事项进行授权,帮助群众办理。

感谢您的提议!

 

 

附件1

路桥区青年大学生政策红利

 

1.安家补贴:博士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台州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路桥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硕士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本科(技师)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限到路桥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在路桥非公企业工作满6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7年、第8年、第9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985”、“211”、“双一流”、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安家补贴标准上浮30%。

2.房票补贴:分别给予出站留台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一次性最高50万、40万、2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房票补贴。 

3.招聘补贴:参加由组织、人社部门举办的招聘活动的我市企业、社会组织,按以下标准给予招聘补贴:市外省内每家次 1000 元、华东地区(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下同)每家次 2000 元、华东以外地区(不含西藏、新疆、东北三省)每家次 3000 元,西藏、新疆、东北三省每家次 3500 元。

4.应聘补贴:受邀来路桥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招聘活动或交流活动(含选调、选聘,以及线上招聘来路桥就业、见习实习)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毕业后 1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校带队教师。按以下标准给予应聘补贴:(1)食宿补贴标准: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不超过 100 元,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70元,最长不超过7天。 (2)学生应聘补贴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次500元、华东地区每人次8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3)高校带队教师应聘补贴标准:每人每天500元,单次活动每人次最高3500元。

 

 

附件2

路桥人才政策新十条

 

1.加大重大人才(团队)引进。开展重大人才(团队)“一事一议”,对经认定入选的领军及以上人才(团队),给予5年内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特别重大的人才(团队)资助金额可上不封顶。

2.实施“南官英才”计划。对新入选的“南官英才”创业人才项目,提供最高1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给予最高160万元资助,按照创业项目实际投入或累计销售额分批拨付,其中资助最高额的10%可作为快速启动资金予以提前拨付。对新入选的“南官英才”产业经济领域创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5年内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引才薪酬补助。对新入选的“南官英才”社会事业类创新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教学科研投入1:1比例,5年内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最高20万元的创新资助。

3.强化高技能人才引育。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开设“订单班”,合作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对认定为路桥工匠、杰出路桥工匠、区偏才专才的,给予最高10万元培养资助。

4.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围绕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举办人才洽谈大会、创业创新大赛、专场路演、招聘等活动,每年最高安排500万元专项活动经费,大赛、路演等活动可设立“南官英才”直接评审通道。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执行各类招才引智活动,支持镇(街道)承办区级引才活动,其中镇(街道)承接的区级引才活动经费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50%。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招才招聘活动,给予每家最高5000元补助。

5.推进人才科创平台建设。鼓励镇(街道)创建高能级人才科创平台,新创建区级“500精英计划”创业创新园的,给予30万元补助。推进学会服务站建设,认定为国家级学会服务站的,3年内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含市级);认定为省级学会服务站的,3年内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6.支持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镇(街道)、管委会、创业创新平台、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创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对列入省、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并且完成年度运行考核任务的建设依托单位,给予每年100万元、50万元运行经费,连续补助3年。

7.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经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按入驻企业年服务费收入总额最高不超过1%,给予园区奖励;每新引进一家企业,3年内给予园区每年200平方米的场租补贴;其中,引进区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给予园区最高10万元/家奖励。

8.加大人才项目风险投资补偿。健全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风险投资支持人才项目,对于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出现投资损失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相关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基金)风险补偿,单一项目补偿金额最高300万元,单一投资机构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600万元。

9.完善市场化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区人才发展公司,开展人才引进招聘、人才园区建设运营、人才创业投资、人才教育培训、人才公寓管理和人才综合服务等业务,构筑从人才吸引到落地创业、培育助推、安居乐业等全链条的人才创业创新生态系统。

10.健全人才服务保障。完善区委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人才创业创新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统筹配建区级人才公寓。落实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疗休养和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区内公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优先统筹安排。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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