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3-11-06 15:50 访问次数:

2023831日下午,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全会精神,书面学习《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研究路桥区党建引领“村村百万”共富先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持续发力,围绕4+2+2”产业链体系,做好产业谋划、存量提升、增量引育的工作;要在推进科技创新上持续发力,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发力,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要在推进乡村振兴上持续发力,集中力量攻坚,让群众可知可感;要在抓全会精神落地上持续发力,在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要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理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会议书面学习了《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会议要求,要提升认识,准确把握上级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要加快落地,把相关规定逐条、逐款、逐项落实到位,结合路桥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要强化宣传,把条例学习宣传和助企工作紧密结合,为企业切实解决一批难题,让更多企业见到实效、得到实惠。

会议专题学习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安全生产“两手抓、双胜利”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关于“8·30”路桥区横街镇民房火灾事故批示精神。会议要求,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要全面排查,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必行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集中整治2023年行动,高压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要全面动员,把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真正压下去,落到岗、落到人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汇报的《关于路桥区党建引领“村村百万”共富先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基于实现全区“村村百万”目标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路桥区党建引领“村村百万”共富先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牵头部门要落实好责任清单制度,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卫生健康局汇报的《关于<路桥区生育支持措施十五条(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基于促进我区人口增长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生育支持措施十五条(试行)》,区卫生健康局要牵头严格把关政策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该议题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商务局汇报的《关于路桥区2023年“金秋欢购节—路桥来消费”促消费活动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基于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提振消费信心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2023年“金秋欢购节—路桥来消费”促消费活动方案》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教育局汇报的《关于调整路桥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学前教育奖补办法》。基于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及学前教育奖补办法》,原《路桥区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及民办学前教育奖补办法》(路政办发〔2018146号)废止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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