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信访件
(编号D2ZJ202009030001)完成情况公示表
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台市委办发〔2022〕3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对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止。
反馈问题 | 台州市路桥区,进口五金拆解小作坊拆除后,该片土地直接用于开发房地产。 |
整改措施 | 1.开展肖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根据污染情况和用地性质开展土壤修复工程和风险管控工程; 3.建立长效机制:整体土壤修复工程和风险管控完成后,开展跟踪评价和长效管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1、0117-1地块结果显示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继续开发利用。 2、0117-2地块涉及局部土壤污染,设计修复面积646平方米,修复深度0-2米,修复方量1292立方。项目2022年11月正式开工,2023年3月通过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4月7日移出浙江省污染地块名录。 3、0117-3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广场用地(G3),采用风险管控方式,管控范围为9083平方米,管控深度为27米。项目2023年3月正式开工,完成垂向阻隔和水平阻隔,12月8日通过工程验收。 4、建立长效机制,开展跟踪评价和长效管理,0117-2地块持续三年开展地下水监测1季度一次,确保治理成效,0117-3地块开展长期监测。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如发现疑似污染物应立即停工上报相关环保部门处置。 |
如有异议,请联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0576-82581137
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局路桥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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