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767966556Y/2023-1613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3-12-18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15:31 访问次数:

 

各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做好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相关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  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518日至620

三、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17日)

1.传达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

2.积极动员、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镇街道中心园、直属园做好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根据活动方案落实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确保每项工作顺利实施。

3.聚焦幼儿园保教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问题,将学会倾听、科学观察、识别分析作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展示幼儿园开展工作的真实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尺寸为16:9,分辨率注意不低于720p;配音讲解课程(游戏)内容简介,创设可听、可看的情境;视频画面稳定,声音清晰,逻辑连续,内容清楚;视频案例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各公办幼儿园报送1个视频案例,其他幼儿园自愿参加,5月16日前将《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儿园课程(游戏)视频案例征集报送目录》(附件)发送邮箱:lqjyzcj@126.com。区教育局择优推荐2—3个优秀视频案例至台州市教育局。

(二)实施阶段(5月18日——6月16日)

1.启动仪式。各园组织收看浙江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浙江省学前教育“金名片”培育推进会。

2.课程(游戏)分享会。举办路桥区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线下分享会

3.视频展播。宣传视频案例和课程(游戏)优秀视频案例在路桥教育公众号及各幼儿园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月线上分享展播。

4.“幼小衔接”推进会。举办路桥区“幼小衔接”推进会,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三)总结阶段(6月17日——6月20日)

认真总结交流,及时整理活动情况的文字材料、图片或视频资料,做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布置。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2023年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活动安排部署,把真实、鲜活、有效的经验案例总结梳理出来。各镇街道中心园、直属园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辖区民办幼儿园形成真正尊重、理解和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积累实践案例。各幼儿园教师要注重日常保教实践中积累视频案例,课程(游戏)现场要立足儿童的发展,基于真实的研究,内容既要凸显课程(游戏)的特色,又能满足幼儿、家长了解与体验的需求。视频案例要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可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幼儿园要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新技术,通过公众号、微信群、钉钉群、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指导,形成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严把宣传导向。各园要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确保各项宣传内容真实、科学,符合宣传主题,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宣传;要提高警惕,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宣传月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五)及时总结梳理。各幼儿园要将宣传月活动中的部署情况、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及时认真总结,以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形式予以呈现。各镇街道中心园、直属园于6月17日前将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电子文档发至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邮箱:lqjyzcj@126.com 。

 

附件: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儿园课程(游戏)视频案例征集报送目录



请点击查看:路教办函〔2023〕22号《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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