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3-161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05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关于拨付2023年第三批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号)、《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23〕11号)、《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路农水〔2023〕67号)、《关于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路农水〔2023〕73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拟发放粮油生产补贴共计17707155.49元,具体如下:
1、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经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街道)核实、公示上报,第三方机构核查,全年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资金发放涉及主体152户,水稻、油菜、旱粮、大小麦补贴面积87805.55亩。拟发放第三批粮油规模种植补贴资金15104688.5元(全年应发放规模种粮补贴资金33767237.9元,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已预拨补贴资金18662549.4元)。经核查,第二批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种植户胡发达更正为胡法达;金清镇农户陈联明早稻面积为280.72亩、梁文根早稻面积为92.44亩;金清镇农户潘君华玉米面积104.41亩,其中秋玉米面积40.9亩(秋玉米面积未达到50亩,不享受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只享受一次性补贴)。
2、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按2023年规模种粮动态补贴30元/亩的标准,拟发放资金2633971.5元。
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种粮主体部分)。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全年实际种粮面积(水稻、大小麦、玉米、大豆)确定补贴标准为5.69元/亩,规模主体种粮面积83076.48亩,应发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72705.16元,按本补贴标准和规模主体种粮面积,对路财农发〔2023〕3号的预拨资金进行清算,扣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资金20230.29元。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1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农技总站82439491。
联系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邮编:31805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