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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MB16456368/2023-1581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3-05-19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卫函〔2023〕9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19 17:14 访问次数:

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出台,2021年5月中央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幼有所育民生发展的核心与重点。路桥区印发了《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出了《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奖补实施方案》)(附件),强化了顶层设计,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支撑。据了解,我区目前托育机构(含幼儿园办的托班)共52家,共有托位2476个:其中一、二级优质幼儿园取得托育许可的有36家,提供托位1500多个。对照《奖补实施方案》,扶持力度仍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建设补助不足。《奖补实施方案》中明确:幼儿园延伸办托的,不补助建设资金。按照要求,托育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此标准有别于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延伸办托势必要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投入。

二是人员补助不足。《奖补实施方案》中仅对专职保健人员补助,忽略了全程照护婴幼儿的教师。根据要求,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其中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作为托育中坚力量专业保教人员,应参照保健人员予以相应的补助。

为此,建议:

一是规范管理婴幼儿照护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及照护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加强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0-3岁托育教育的行业指导和监管部门,要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托育奖补政策,在资金上予以扶持。符合条件的托幼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幼儿园,同等享受财政奖补政策,增加保育(教师)人员的补助,让真正专业、优秀的人员投入到托育工作中。

三是培养高素质婴幼儿照护队伍,在专业发展上予以支持。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鼓励他们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业务培训。培养婴幼儿照护中、高级人才和管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答复意见:

陈通文委员:

你在路桥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扶持的建议》(第65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模式。我区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已出台《路桥区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所有托育机构严格按照设置标准进行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建立托育机构备案提前介入机制,对有意向建设托育机构的单位进行指导,提前介入对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户外场地等现场评估,并对装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规范照护服务场所室内装修及空间设置要求,促使托育机构建设规范标准。

二是完善托育奖补政策,在资金上予以扶持。我区目前已出台《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托育机构实行运营补贴,建设及运营等补贴将于今年下半年实施。我局将以创建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区为契机,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争取扩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奖补范畴,尤其是增加保育(教师)人员的补助,让真正专业、优秀的人员投入到托育工作中。

三是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我区以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为技术支撑,承担婴幼儿早期发展及儿童保健、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及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指导等功能,培训课程涵盖保育员的职业道德、保育工作规程、婴幼儿生活管理技能、儿童营养与喂养等内容。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建议 在各类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支持开展婴幼儿照护专业前期研究,在学前教育、护理等相关专业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培养方向。2022年我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并联合区教育局在5家一级幼儿园设立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实习基地,组织教员培训,规范带教标准,开展跟班演练,并为考核合格教员颁发《教员证》,进一步提升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我区托育服务市场。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现场检查指导。建立托育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引导各类托育机构健康优质发展。联合区卫生监督所、镇街道开展执法,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兴办一批”的要求,对非法收托的托育机构进行整顿,建立综合监管制度,规范我区托育服务市场。

关于补助不足,资金问题,财政局回复:

路桥区作为全省财政系统高质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小切口”改革省级指导地区,以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有善育”

金名片打造为目标引领,努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保障机

制。2022年12月出台《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

方案》及《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565万元,实行新增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等系列普惠支持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区托育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阮蓉霞

联系电话:0576-82420937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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