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为全社会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快构建全民守法新格局。
一、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组织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宣讲团的作用,广泛开展二十大宣讲活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切实发挥法治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立场,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充分发挥普法职能,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3.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号改革工程”,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实施三个“ 一号工程”、市区两级“实干争先”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的各项要求,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人群,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 利用“民营企业家法学院”载体,深化“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4.开展涉外民营企业普法服务。部署开展普法服务涉外企业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涉外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经营者法治素养。开展涉外企业法治宣传,深入了解涉外民营企业普法需求,探索打造涉外民营企业精准普法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我区涉外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经营管理者法治素养。推广“浙里普法”涉外企业新媒体普法专区,为涉外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普法服务,保障涉外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5.常态化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抓青少年等普法群体,紧抓媒体、学校等宣传阵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活动月”集中宣传,持续开展“宪法十进”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6.持续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提高民众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7.持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和其他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加强和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完善考试情况反馈通报机制,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9.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深化“法治学校”创建,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等方面普法教育。
10.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为浙江作为全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省级试点工作提供有效的区域法治成果。指导各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建设和运行,充分发挥已建成观测点的作用。组织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推荐申报工作。
四、推进普法阵地改造升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打造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普法一条街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梳理全区各行业各镇街道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资源并形成阵地名录。继续开展“普法+行业”双普基地建设,纵深推进行业特色普法品牌创建,如:“税务+普法”“金融+普法”“筑塘+普法”“人防+普法”“消防+普法”“反邪+普法”“反诈+普法”等。持续完善对“双普”基地的动态管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12.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挖掘、提炼、整合具有路桥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创作出一批具有路桥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3.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网络普法阵地中的运用。建强数智普法,推广使用省级“之江法眼”观测点应用系统和“浙里普法”协同应用系统。拓展新媒体普法宣传平台,打造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依托各类普法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群众的参与度、趣味性和获得感,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五、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4.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推进《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发布区级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统筹推进全区守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15.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健全社会普法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法治乡村讲师团、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吸纳法律专业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为社会普法提供人才支持。
16.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为契机,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乡村法治试点,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行动,拓展“守法贷”“守法惠”服务项目,寻求法治红利最大化,着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乡村法治保障。
17.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在创建工作中控制数量、把握质量,加强检查督导,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
18.深化乡村“两支队伍”培育。深化乡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确保平均每个行政村(社区)拥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着力构建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
六、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确保守法普法工作高位推进
19.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评估各部门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加强交流借鉴;对普法工作优秀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进一步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八五”普法中期答卷谱写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