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路桥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22 09:48 访问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迎接路桥建区的30周年的展望之年、实干之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目标,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包保机制,高质量配合台州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加快打造“浙里食安”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贡献经验。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一、统筹推进“浙里食安”建设

(一)加强系统谋划。积极对接市局工作专班,谋划一批“浙里食安”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筛选有特点、有亮点的、有成绩的项目,重视培育与孵化,加强全程指导与对接工作,系统推进“浙里食安”各项工作。

(二)推进试点示范。积极争取试点示范,“找准跑道”,围绕“浙里食安”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开展试点示范,对申报成功的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加强成果转化和工作推广。

(三)加强跟踪考核。按照省定、市定工作指标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实行清单化、项目式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求。

二、配合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一)做好迎检准备。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倒排时间,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学习借鉴已创成城市做法经验,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沟通,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准备工作。

(二)明确创建载体。围绕市级下发的《台州市实施“三大工程”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示范引领等重点,开展专项行动,提升工作成效。

(三)加强督查整改。重视督查整改,根据市对区每月督查的通报结果,做好问题分析整改,加强工作推进,提升点位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氛围营造。根据《台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方案》,构建宣传格局,充分调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宣传,争取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创建的公众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加强风险会商。会同相关部门、科室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提出风险治理清单,共享信息,分解任务,加强督办。

(二)深化“守查保”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迎亚运、保安全”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问题处置,推进风险问题填报、处置、跟踪、督办、评价闭环管理,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手册,及时掌握和快速处置食品安全领域突发事件。强化舆情监测,完善谣言智控,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四、全面深化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

(一)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各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安全内容列入党委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提升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落实包保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制度,推进基层食药安办和包保干部常态化应用数字化履责平台,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100%。以实施两个责任“151”工程为抓手,持续开展包保工作,加快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完善区对镇、街道的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指数评价、跟踪评价情况等作为考核重要依据,注重平时工作和满意度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个性化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

(四)加强星级食安办建设。开展基层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重点围绕主城区、中心镇、食品产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四星级以上食安办建设,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基层食安办作用。高质量完成2个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

    五、切实加强社会共治

(一)开展食安科普。结合配合开展市国创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提升群众食安基本知识。发挥科普站作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二)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社会监督,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协会发展。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动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三)推进食责险工作。鼓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公益险向商业险过渡,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网络餐饮商户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新食责险风险防控服务,推动保险公司提升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水平,积极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配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数字化进程,提升食品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迭代升级应用新场景。在“阳光工厂”2.0 建设的基础上,迭代升级“CCP”智控推广应用新场景,深化风险管控理念,优化、完善风险管控基本流程、管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持续增强食品生产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推进“GM2D”二维码迁移工作。按照“赋码上链一批、培育成熟一批、广泛储备一批”目标,深入推进“GM2D”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结合路桥地方特色,打造二维码迁移新场景,实现预包装食品转码、箱码码码关联、订单码落地应用。

(三)巩固“阳光工厂”建设成果。坚持让数字化监管手段成为习惯,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对照《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和应用评价标准》要求,督促企业加强维护管理,让食品生产过程更“阳光”。

二、强化“共富”担当,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动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小作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标,紧盯小作坊品牌工程建设,打造“文特旅”小作坊和“阳光”小作坊。在全域提升的基础上深耕地方特色文化,挖掘食品小作坊的文化内涵,为小作坊量身打造适合自己的品牌建设方案,通过管理+服务的手段,促进小作坊的特色化发展。

(二)探索多元化发展空间。依托地方政府力量,深度挖掘路桥地产美食,积极培育本土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打造路桥优质地产食材品牌。借助共享共用共发展轨道, 积极打造现代化、多元化发展空间。

(三)深化“千企万坊”帮扶行动。走进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充分发挥企业和第三方社会力量的作用,以“帮扶+提升”进行现场指导,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助力食品生产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风险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一)构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画像”。结合配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要求,构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画像”,动态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现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管理,推动风险分级智慧化监管项目落地生根。

(二)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和防控,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对企业开展基础调查和动态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闭环处置机制,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已实施现场核查的企业,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一般风险企业,运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日常检查。

(三)持续开展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实施靶向治理,根据近3年来食品抽检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围绕调味品、糕点、豆制品、肉制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品种,组织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问题。

四、强化安全意识,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风险防控制度。深入贯彻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二)组织企业履责报告活动。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在全区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运用履责经验分享、失责教训剖析、监管点评跟进、公开承诺倡议、社会公众监督等方式,推动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食安员监督抽查考核。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路桥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数字监管,聚焦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浙食链”扩面贯通应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优化食品销售营商环境,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联合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体系,着力提升食品流通风险管控水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工作目标

(一)持续提升1家农批市场、8家农贸市场、7家大型商超“浙食链”应用活跃度,“成链率”由15%提升至50%。

(二)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学校食品配送企业“浙食链”应用全覆盖,社区生鲜店等新兴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覆盖面达到50%以上。

(三)大型商超浙产预包装食品“浙食链”赋码率达到80%以上,进口冷链食品、乳制品、肉类、牛蛙等10类高风险食品品种上链率达到80%以上。

(四)深化“浙食链”扩面贯通应用,推动食品领域商品一维条码向二维条码转换,实现大型商超浙产食品销售品种转码覆盖率80%,积极推进GM2D二维码扫码解析插件应用,商超门店二维码结算改造60家。

(五)食品销售企业“两员”配备率达到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履责率达到90%以上,食品销售风险动态分级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完成食品销售者的标签标识工作。

(六)创建 1 家省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单位。

(七)强化电子许可证和电子档案管理及应用,确保电子许可证覆盖率100%,新办许可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推动“浙食链”应用提质扩面显效能

一是全面提升重点主体、重点品种上链率。聚焦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以校园食材配送单位、大中型食品批发经营者、大型商超等为重点主体,进口冷链食品、乳制品、桶装水、食盐、肉类、牛蛙、豇豆、韭菜、鳊鱼、黄鱼等10类高风险食品品种和杨梅、桑葚两类季节性品种为重点品种,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农贸市场、配送单位等上下游经营者在市场端将食品报备赋码入市、扫码,推进追溯信息自动流转,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

二是完成“浙冷链”融入“浙食链”应用。推进“浙食链”系统多跨应用,引导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可追溯。持续深化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抓好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

(二)压紧压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促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食品销售企业全面配备“两员”,建立主要责任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分类修订完善“日周月”管控任务和清单,保障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织实施食品销售环节体系检查。

二是实施风险分级监管迭代。持续开展风险信用分级管理,全面实现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信用靶向监管。以省、市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信用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对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风险与通用信用风险进行整合,划分经营主体风险信用等级,以分类研判风险、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管理等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根据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体系评审结果,指导农批市场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实施销号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评价机制,将“评价细则”守底线、“重点提升目标”推先行、“整改提升”促落实有机融合,帮促农批市场完成食品安全评审验收。

(三)强化重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守底线

一是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联合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推进豇豆、牛蛙等重点品种精准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总结评估“治控促”创新举措和亮点成效,完善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深化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改革试点。持续深化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和水产类风险隐患源头传导机制建设,通过检测不合格数据集成应用或靶向检测主动管控等有效方式,对被检出使用禁限用药物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源头责任传导,实现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处置和责任传导闭环管理。

三是全面开展社区生鲜门店等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摸清社区生鲜门店主体情况,规范社区生鲜门店布局与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管理,提升社区生鲜门店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社区团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社区团购前置仓监管,保障社区团购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重点整治流通环节突出风险隐患。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潜规则”,梳理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清单,确定年度重点风险隐患治理项目,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靶向准、成效明。依法打击销售散装食盐、工业用盐、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等违法行为。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按职责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一打三整治”陆域禁渔等相关工作。

(四)全面提升专业监管能力保营商

一是协同实施“快检一件事”集成改革。协同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快检实验室建设,探索检测数据与“浙食链”报备数据匹配、预警信息与部门抽检系统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能力,做到食用农产品潜在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效。按照“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等改革要求,继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加强电子许可证和“多证合一”管理,进一步提高电子许可证覆盖率和新办许可电子档案建档率。探索食品销售新业态许可审批的审慎包容,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三是理顺食品流通层级监管机制。完善食品流通层级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厘清主体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以企业主体自查、基层所主管、乡镇协管、科室复查比对、市局督查考 评的管理机制,解决多头管理所带来的重复管理及监管空白等问题。

 

2023年路桥餐饮线工作重点

 

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一是全区所有学校及二级以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二是全区所有校园“两员”实行全员培育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初步构建校园食品安全智控体系,归集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管等信息,全面分析、精准施策。

二、“浙里康养”食安提升行动

一是高质量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区完成9家养老机构智能“阳光厨房”;二是实现无经营许可证养老机构食堂清零;三是供餐能力1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和供餐单位完成改造后,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要达到B级以上。

三、网络餐饮全链治理行动

一是在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外卖封签”使用,“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使用,AI抓拍处置、“线上+线下”巡查等重点工作,实现网络餐饮从后厨到餐桌、从加工到配送、从线上到线下、从商家到骑手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二是网络餐饮治理(浙江外卖在线)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95%以上,阳光厨房在线率达到90%以上。

四、农村家宴规范发展行动

引导培训一批家宴预订、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产业化公司,助推乡村振兴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农村就业,推动共同富裕。要推动乡厨协会化、加工团队公司化、风险防控数字化。

五、“阳光餐饮”街区创建行动

一是创建一条高品质“阳光餐饮”街区、集“管理全方位、后厨全阳光、要素全集成、数据全应用、风险全闭环、信息全公示”的“六全工作模式”;二是组织“回头看”,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对“阳光餐饮”街区进行动态管理。

六、“两个责任”巩固深化行动

保包督导按时完成率100%,企业“两员”配备率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率动态保持在100%。

七、餐饮连锁企业全链规范行动

摸清全区餐饮连锁企业底数,建立全市连锁餐饮企业名录库和基本信息库。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二是加快推进示范企业建设;三加强监督抽验;四是加大违法行为稽查力度;五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六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六是及时曝光违法案件。

八、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医院食堂规范提升行动

一是摸清钱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医院食堂底数,建立全区名录库和基本信息库。二是及时与市局业务科室对接,加强对区内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指导,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九、根据省局和上级部署,全力做好“护航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餐馆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工作。

 

食品抽检监管工作要点

 

一、聚焦靶向监管,打造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聚焦“四个”坚持,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管控风险、治理隐患的综合作用。

(一)做实抽检监测工作。一是坚持四个统一。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全年全区抽检监测任务达到4.5批次/千人以上(含省、市任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达到2批次/千人以上。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和《浙江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进行抽检监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靶向发力,强化食品抽检职责分工,提升抽检效能。全区监督抽检不合格率≥2%。三是坚持功能定位。深化食品安全抽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突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功能定位,突出重点、高效衔接。四是坚持检管结合。推动食品安全风险快速联动、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提升抽检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纲举目张作用。均衡推进抽检工作,各季度抽样及检验进度分别为20%、30%、30%和20%,允许偏差±5%。五是严格信息公示。按照信息公布“时效度”要求,及时通过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准确把握政策,稳妥处理可能存在重大舆情风险的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成品粮、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公众关注度较高、易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的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向市局、省局请示确定。应发布信息100%公示。

(二)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效能。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常态化配合开展违法添加、非标项目风险监测。与综合治理中心、监测站共同研究风险,依托数字化手段监测、筛选、分析、研判、预警风险,编写风险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风险预警交流。

(三)加强重大活动保障。按照“迎亚运、保安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做好重点整治品种跟踪抽检计划,客观评估整治成效。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抽检、监测保障工作。加大对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安全抽检。

二、聚焦数字赋能,打造全链条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

(一)浙里食安-浙食检。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流程集成改革试点,配合省局完善浙食检系统功能,为全省推广提供改革样板。

(二)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食品检验领域实现“过程记录自动化、检验流程可视化、数据保存痕迹化、结果追溯证据化、检验考核透明化、风险研判智能化”。年底前全区食品承检机构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实现全覆盖,100%接入“浙食检”系统;配合省局做好食品承检机构数字化实验室评比和质量核查工作。

(三)核查处置掌上办。统一使用“核查处置APP”开展不合格核查处置,办理人员绑定“浙政钉”账号进行领取、办理、审核,核查处置全流程掌上办理、实时查看、责任到人,办案人员及时填报报告送达、现场检查、原因排查、产品控制、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移送通报等处置情况。监管部门办案人员在向企业送达食品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后,通过“两个责任平台”在“浙里办”通知相应包保干部。

    三、聚焦联防严控,打造多跨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保障体系

(一)严格核查处置。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作为落实包保责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抽、检、处、研、服”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风险与“两个责任”落实紧密结合,形成核查处置、责任落实、质量帮扶等工作协同,建立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整改问效的不合格食品闭环管控新模式。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送包保干部;属地将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以及整改情况,作为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配合开展对多批次不合格企业组织的飞行检查、问题调查和专项督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包保干部;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二是落实“五个到位”。严格按照“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95%、立案率85%,生产环节行政处罚率75%。

(二)落实风险闭环管控。贯彻落实省政府共同富裕示范区1+7+N 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闭环机制,实现风险全链闭环管控。积极配合省局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落实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治理率100%,绩效评价整治有效率95%以上。

(三)开展企业整改帮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局负责一年内2批次不合格企业帮扶工作。连续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检合格率90%以上,帮扶响应率100%。

四、聚焦民生实事,建立多元化的食品安全共建共治体系

(一)打造“百姓点检”民生实事品牌。聚焦省委共富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功能集成,将食品安全“百姓点检”打造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的食品安全民生实事项目。年底前,全区开展免费食品检测服务(含抽检监测、快检)不少于1批次/千人,活动场次不少于10场次;“百姓点检”应用程序关注收藏人数不少于2千人次/区;抽检响应率及结果反馈率100%。打造“流动+定点”的“你送我检”模式,依托市场主体快检室(含政府筹建及市场自有等)设立“你送我检便民服务点”,服务点覆盖率不低于50%。

(二)筹建食品安全监督团。邀请食安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抽检相关工作,打造社会共治共建新格局。

(三)开展“百姓点检”“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商超)活动。各地随时报送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制度化宣传成果,建立“百姓点检”宣传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识需求,推动形成食安城市创建的良好局面。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点击下载pdf软件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