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23-1583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社发集团 公开日期: 2023-05-24
有效性 文件编号

2023年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通告

发布日期:2023-05-24 16:47 访问次数: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财务工作人员3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详见《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登录下列网站查询: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uqiao.gov.cn,或关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聘通告

2.报名时间:2023525-2023年6月1(工作日),9:00-12:00、14:40-16:00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无效。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和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路桥区社发集团(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20楼2002室)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从首页至本人姓名所在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有关资格证书、任职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和社保缴纳清单等材料原件(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

5《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6如本人不能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书,上述报名材料及代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2023年62日下午16:00补充递交相关材料,经补充后仍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准考证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路桥社发集团综合管理部领取(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20楼2002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委托书,考生及代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在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测试内容主要为财务专业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公布后两天内如遇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须本人提交书面材料),则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40%60%计入总分,按总成绩排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笔试成绩也相等,则加测面试,直至决出成绩高低。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录用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路桥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公告和职位表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以本通告发布之日为准。工作经历以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一致为准(工作年限按照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5.路桥区属国有企业现国企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路桥社发集团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20楼2002室。

邮编:318053咨询电话:0576- 89200297

联系人:女士。

监督电话:0576-82516500(路桥区国资工作中心);

0576-82130109(路桥社发集团);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通告。

 

附件:1.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

位一览表

         2.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

名表 

3.委托书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517


附件1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公司

名称

所属

部门

招聘

岗位

名称

性别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户籍

其他条件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区社发集团下属幼儿园

财务人员

不限

3

财务会计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台州户籍

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证书,有相关从业经验一年以上


 

 

注:1.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财务职位,也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3.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定。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后决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附件2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1寸彩照

(电子版)

民族


户籍

(省市县)


户籍登记

时间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报考职位


资格

证书种类


职称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起止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类型(全日制、在职教育)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岗位)




















我已阅读并理解了该考试的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准确、真实,且填报信息与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所载明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有虚假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考生本人签名(手写):                          

注:1.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2. 此表及相关材料须如实填写和提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附件3

委托书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特委托XXX(身份证号:               )       (委托事项)      ,如果出现遗失或损坏的情况,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XX年XX月XX日

 


信息来源:路桥区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