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王玲芝、王肖、梁俏、沈陈倩、王海丽等5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临界点失足、问题青少年的预防、帮扶和惩戒》(第102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路桥区教育系统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放在首位,教学生知识,为学生想一辈子。
一、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区教育局和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六项”活动,即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一次学法演讲比赛、召开一次法治教育主题班会、观看一场法治教育影视片、举办一场检校共建活动、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文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学校”活动,各校结合案例,以案释法,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师生遵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禁毒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各种纪念日,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育人合力
一是发挥学校主阵地,强化法治教育。落实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预防青少年犯罪与文明礼仪、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青少年做文明守法公民。组织教师培训,系统学习法律内容,提高一线教师的法律意识,特别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二是联合行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针对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不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三是家校共育,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全区已建成市级数字家长学校25所。与区妇联协作,开发路桥“家庭教育在线”应用,于2022年进行应用迭代升级,并增加“亲职教育”应用,目前该应用已全省推广使用,截止2022年11月注册人数为96000多人,总点击量已超过30多万人次。四是实施青少年心理关爱工程。各中小学均创建了浙江省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其中9所学校为省示范性心理咨询室),90%以上的中小学校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室值班老师持A、B证达到100%。每学期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筛查,对三类心理障碍、心理问题的学生制订心理干预工作方案,全程进行跟踪辅导帮助,有助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产生。
三、突出重点,加强帮扶“特殊”青少年
青少年犯罪一般是从辍学、厌学开始,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同时,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每学期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摸排,确立需要帮教学生名单,密切关注其校内、校外行为,并对其进行指导,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对他们的转化工作。与区检察院合作,每年开展“臻情·护航”检校共建活动,十年共建,成果丰硕。各校均聘任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法制副校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身边的案例说起,对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学生在富有生动性和趣味性的讲座中接受教育。
区司法局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途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推进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工作机制,方便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选择市内任一家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援助。近年来,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主要为请求给付抚养费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与此同时,区司法局还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路桥区目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2名,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专门矫正方案。一是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矫正小组,采取科学有效的矫正措施。二是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履行抚养、管教义务。三是引入专业心理矫治团队,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与专门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心理矫治协议,指派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的心理矫治服务。四是严守工作纪律,将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获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信息。五是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通知并配合教育部门为其完成义务教育提供条件,督促监护人依法保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是封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记录。“未成年犯”标签容易成为妨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沉重枷锁,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包括检察文书、审判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书、电子信息以及其他案件材料。通过封存犯罪记录,帮轻罪未成年人摘下‘标签’,顺利融入社会,实现上学就业。
区公安分局成立未成年人“护苗”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分局特需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在区未保委牵头下,深化特需未成年人帮扶工作,通过全面走访调查充分了解每个帮扶对象的家庭背景、交往情况、现实表现及本人意愿等情况,遵循尊重人格尊严,保障个人隐私等原则,根据帮扶对象个体身心特点,建立长期跟踪帮扶。推动在重点学校开展警校联动,提前干预帮扶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2023年,区公安分局将在学校建立警校“翼·同护”工作室,以此为平台进一步推进警校联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关爱帮扶举措,前置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努力实现校园环境平安和谐、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新时代、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们还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创建“四无校园”,即无涉毒、无邪教、无违法、无严重违纪校园;切实抓好偷窃、敲诈、欺凌、涉黄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人:潘妙燕
联系电话:0576-89210979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请点击查看:路教函〔2023〕14号《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