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新闻出版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出版市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出版、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积极消除各类隐患,根据我局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出版、电影市场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023年,我局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出版、电影放映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牢牢守住全区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计算,我局机关目前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人。2023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天)。因此,2022年总法定工作日为500天(2人×250天=50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审批;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三定方案”确定的其他执法工作。
据测算,区新闻出版局2023年其他执法工作日约为236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镇(街道)“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开展版权登记工作;开展送电影下乡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据测算,区新闻出版局2023年非执法工作日约为218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2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46天。(总法定工作日50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36天-非执法工作日218天=46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从全区出版和电影放映单位中,随机抽选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综合考虑区新闻出版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0.5天(含路途时间)测算,2022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46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36家,一般检查单位10家。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发布。
四、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监督检查计划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监督检查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监督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
1、证照许可情况。依法取得行业行政许可或依法应备案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公安消防安全许可证、报备情况等)。
2、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通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3、人员配备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培训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情况(如消防安全员培训)。
5、应急演练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6、属地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镇、街道对辖区印刷、出版物发行、电影放映单位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督查记录等相关文件及资料。
7、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以重点单位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对单位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操作情况。如检查监控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及时更新,是否有检查维护记录;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2、对单位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3、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4、出版、电影放映单位依法经营情况。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发现有轻微违法违规情况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予以制止,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应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查处。
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现场管理情况。
五、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单位、场所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二看单位、场所安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单位、场所安全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安全监管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对全区印刷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改,将每月排查结果、企业整改情况反馈属地镇(街道)和区新闻出版局。
六、监督检查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场所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视监督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出版、电影市场平安稳定。
附录:2023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
2023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乡镇属地 |
1 | 台州市亿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路桥街道 |
2 | 台州市环景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路北街道 |
3 | 台州市路桥刚泰包装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路南街道 |
4 | 浙江广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螺洋街道 |
5 | 台州市路桥仁威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桐屿街道 |
6 | 台州市路桥包装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峰江街道 |
7 | 台州市欧玮印务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8 | 台州市其宏欣印务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9 | 台州市刷龙印务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10 | 台州市翔辉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11 | 台州市旭顶印务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12 | 台州市轩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13 | 台州市易发彩印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14 | 台州市印务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新桥镇 |
15 | 浙江海光印刷发展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16 | 浙江卫星彩印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17 | 浙江文武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18 |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福莲丝网印刷厂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19 | 台州市松彩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20 | 台州市路桥恒远包装厂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21 | 台州市嘉隆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22 | 台州市精彩印务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23 | 台州市路桥区鑫浪印刷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24 | 台州鑫洋彩印有限公司 | 印刷行业 | 横街镇 |
25 | 台州影尚影业有限公司 | 电影放映单位 | 路北街道 |
26 | 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台州路桥中盛店 | 电影放映单位 | 路桥街道 |
27 | 杭州拱墅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星光耀店 | 电影放映单位 | 路北街道 |
28 | 杭州金逸电影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电影放映单位 | 螺洋街道 |
29 | 台州银河时代影城有限公司 | 电影放映单位 | 桐屿街道 |
30 | 台州市路桥新世纪影城有限公司 | 电影放映单位 | 蓬街镇 |
31 | 台州市路桥奥斯卡影城 | 电影放映单位 | 金清镇 |
32 | 台州富仕大光明影城有限公司 | 电影放映单位 | 路桥街道 |
33 | 浙江台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出版物发行单位 | 路北街道 |
34 | 出版物发行单位 | 路桥街道 | |
35 | 台州市昕语图书有限公司 | 出版物发行单位 | 路北街道 |
36 | 出版物发行单位 | 路桥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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