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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6873592R/2023-1591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6-2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5 16:48 访问次数:

做好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我区目前采用火葬形式,殡葬公墓用地已严重不足。以路南街道肖王村紫禁园树葬区为例,肖王公墓共2040座,目前已使用公墓2000座,未使用公墓还剩40座,主要供路南户籍使用,而路南每年对公墓的需求量在60-70座,公墓数量已严重不足。

为此建议:

1.在全区谋划殡葬公墓用地,采用立体式公墓,有效节约土地资源。

2.扩建肖王公墓,在原有公墓的基础上向上扩建6亩,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要求,统筹肖王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

答复意见:

丁永明代表:

您在台州市路桥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区谋划殡葬公墓用地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是妥善解决“逝有所安”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避免私葬乱埋、破坏生态环境、浪费土地资源和防止传统祭祀火灾隐患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为推进生态公墓建设,规范居民安葬行为,路桥区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在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倡导绿色生态殡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出台《规范公共墓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路政办发〔2016〕34号),文件明确,墓区建成时,绿地率不低于墓区面积的50%;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墓区面积的80%。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墓区总用地面积的30%,单穴面积不得大于0.4平方米,双穴面积不得大于0.6平方米,墓盖距地表面高度不得大于0.2米;不准建竖放形式的墓碑,卧放形式的墓盖倾斜角度不得大于35度;墓穴上方除墓盖以外不得有任何构筑物;倡导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二是出台《推进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计划》(路政办发〔2017〕39号),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新建五座公墓,基本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目标。并明确公墓建设主体为区社发集团,彻底扭转原先村委会为建设主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造成的墓区档次低的局面。

但殡葬改革作为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习俗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很难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在每一镇(街道)建造一座公墓,也是我局最初设想,但由于受土地资源制约,殡葬用地只能全区统筹谋划,同时着重建设节地生态公墓,尽量提高单位面积墓穴建造数量,增加墓穴总量,从源头上减少乱埋乱葬象,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编制公墓专项布点规划。配合市政府编制《台州市公墓专项规划(修编)》(2022一2035),对全区公墓布点进行规划调整,修编后全区规划四处公益性墓地,分别为南山公墓扩建85亩,峰江白枫岙公墓185亩,横街百洋公墓200亩,蓬街十塘公墓49亩,总面积419亩。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目前已启动白枫岙、百洋公墓一期建设。

二是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建设。区民政局按照《规范公共墓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路政办发〔2016〕34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各公墓建立以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为主的安葬墓区,尽量扩大生态葬法空间。2021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三个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已建成峰江白枫岙墓省级示范点,2022年建设横街百洋省级示范点,2023年在南山公墓墓区建设一座骨灰楼。同时,以创建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节地生态标准,并形成可复制的建设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扩大覆盖面。落实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的社会期望,鼓励引导群众主动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置骨灰。今年,我区已实行海葬20例,截至目前,我区已实行海葬29例,在免除海葬费用基础上每户海葬家庭再奖补2000元。

三是严格墓穴标准,加快推进南山公墓扩建、白枫岙公墓建设,保证六个街道居民正常死亡安葬需求。南山公墓扩建区块、白枫岙公墓规划270亩,按目前公墓建设标准,每亩能建造500穴左右,不考虑重点工程坟墓迁移情况下,仅白枫岙公墓(按路桥区六个街道总人口22万,死亡率千分之六计算,每年约死亡1400人)就能满足六个街道60年安葬需求。肖王村紫禁园边上地块,还未列入《台州市公墓专项布点规划(修编)》(2022-2035),目前还不能作为殡葬设施建设用地。

感谢您对我区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民政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林仙国

联系电话:82550192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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