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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6873592R/2023-159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6-2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5 17:02 访问次数: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豪华墓穴随处可见,采用的各种优质石材不易损坏,墓穴坚不可摧,导致使用区域历经几代也无法重复使用,严重占用大量山地资源,豪华墓穴也快速消耗有限的陵园审批用地。

建议可建设骨灰堂或者其他文明简约的殡葬方式,也建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山地用于公墓建设,从源头杜绝各种恶习,做到还地与民,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生态资源。

答复意见:

李军林、黄海红、李腾腾、梁军、陈茜、瞿美飞等6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路桥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山地用途审批的建议》(第17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关于优化山地用途审批的建议》提到的建设骨灰堂或者其他文明简约的安葬方式,与国家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相一致,控制墓穴占地面积,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是今后一段时间殡葬改革的主要方向。近年来,为推进生态安葬,规范居民安葬行为,路桥区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在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倡导绿色生态殡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出台《规范公共墓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路政办发〔2016〕34号),文件明确,墓区建成时,绿地率不低于墓区面积的50%;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墓区面积的80%。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墓区总用地面积的30%,单穴面积不得大于0.4平方米,双穴面积不得大于0.6平方米,墓盖距地表面高度不得大于0.2米;不准建竖放形式的墓碑,卧放形式的墓盖倾斜角度不得大于35度;墓穴上方除墓盖以外不得有任何构筑物;倡导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二是出台《推进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计划》(路政办发〔2017〕39号),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新建五座公墓,基本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目标。并明确公墓建设主体为区社发集团,彻底扭转原先村委会为建设主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造成的墓区档次低的局面。同时我区公益性公墓三年计划按照《台州市公墓专项布点规划》(2017-2035)制订,列入城乡总体规划。目前已启动建设横街百洋公墓、螺洋莲花山公墓、市殡仪馆区块公墓、峰江白枫岙公墓。

但殡葬改革作为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习俗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很难一蹴而就、一步到位。骨灰堂和传统坟墓相比,具有节地、环保、成本低等特点,但由于受传统“入土为安”观念影响,我区骨灰堂安放率比较低,为了兼顾民俗,我区着重建设节地生态公墓,尽量提高单位面积墓穴建造数量,增加墓穴总量,从源头上减少乱埋乱葬象,同时结合你们的建议,开展骨灰楼试点。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建设。提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是落实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保证,区民政局将按照《规范公共墓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路政办发〔2016〕34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各公墓建立以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为主的安葬墓区,鼓励利用空闲地段建设骨灰楼、壁葬等设施,尽量扩大生态葬法空间。

二是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引导。在全社会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的重大意义。开展节地生态安葬示范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公墓单位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各祭祀日集中开展节地生态宣传,加强对群众丧事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气。

三是落实节地生态安葬的补助政策。落实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的社会期望,鼓励引导群众主动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置骨灰。同时进一步研究措施,采取更加灵活、更加便捷的奖励补贴形式,让政府政策落到实处,从而更有效吸引广大群众选择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处理骨灰。2023年,我区实行海葬20例,截至目前已实行海葬29例,每户海葬家庭在免除海葬费用基础上再奖补2000元。

四是建设螺洋南山骨灰楼。以创建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节地生态标准,并形成可复制的建设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扩大覆盖面。2023年,计划在螺洋南山公墓内再建设一座骨灰楼,骨灰楼作为第三批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公墓区块内,建设用地面积2027㎡,拟建包括骨灰安放格位数约5000格的骨灰堂等相关建筑、配套设施。骨灰楼计划年底竣工。

感谢你们对我区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民政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林仙国

联系电话:82550192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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