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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6873592R/2023-159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6-2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5 17:21 访问次数:

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十四五”时期,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年均约1000万人的规模持续增长;目前,约有35%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入托需求,但入托率仅为5.5%左右。截止2020年底,路桥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22.56%,属中度老龄化,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人民群众对于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老一小”是所有家庭的幸福期盼。也是宜居城市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路桥区目前存在的不足:

一、供给总量不足:截止2020年底,我区共有养老床位14家,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1张,床位供给数量不足。近两年,路桥区新建了不少公办幼儿园,至2021年,我区公办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2.2%,我区幼儿园学位数能基本满足学前儿童的需求,但针对3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机构偏少,尤其是社区普遍缺乏托育机构。

二、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城乡资源分配不平衡,优质资源分布于城区,部分农村地区缺少公办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缺少养老服务中心。

三、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功能单一:目前养老服务是以最基础的保障为主,主要提供起居、饮食等服务,健康养老、康体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普遍缺失,对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存在盲区。

为此,建议:

一、大力推进养老、托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数老人养老不愿离家,因此居家养老、就近托育是重点;应重点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托育设施建设。2020年区政府印发了《路桥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此基础上可要求新建小区需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并确保建成后按功能投用,幼儿园要延伸托育功能。社区场所应开展无障碍改造、加快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增设居家养老中心、托育中心。农村可考虑使用村级集体用房建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有条件的工厂、单位应设立托育室。工业园区应酌情设立托育机构。确保居家养老、托育全覆盖。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提升养老服务内涵,满足多样化需求。关注健康养老、精神慰藉等高端服务,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心理健康驿站。心理健康驿站建设布局可以设置有心理体验区、游戏区、心理辅导区、音乐、影视等功能服务区域。成为老年人释放压力、情绪疏导、消除孤独的有效场所。做好服务上的“加法”、负担上的“减法”,让优质养老服务惠及更多老人。

三、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创建居家养老热线,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平台,提供一键求助服务。独居老人家庭应加装智慧感知报警系统,如可燃气体感知、烟雾感知、人体红外感知等功能。也可借助智慧护理床、远程监测手表等将养老与医疗、健康、信息技术等产业融合,借助智能技术为独居老人筑起一道“安全网”。

四、推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问题,已成为养老服务中的最痛点。推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将养老机构服务延伸到老人家庭。护理服务送上门,让失能老人摆脱了“一人失能,全家拖累”的老大难。

五、组织开展志愿助老行动,通过“少助老”“老助老”等形式,积极促进代际和谐,构建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一老一小”美好生活的背后,是区委、区政府的殷殷为民之情;更是路桥对人民群众最深情的“告白”,也是擦亮宜居路桥品牌的幸福之策。

答复意见:

李海平委员:

你在路桥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一老一小,打造宜居路桥》(第171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老一小”美好生活的背后,是区委、区政府的殷殷为民之情;更是路桥对人民群众最深情的“告白”,也是擦亮宜居路桥品牌的幸福之策。自意见建议提出以来,区民政局和区卫健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区民政局在镇(街道)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家,实现全覆盖,具备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托养等功能,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222家,实现村社区全覆盖,涵盖助餐配送、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为老服务。近年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业化托管率100%,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管率达到70%以上。今年通过招投标引入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2023年由宁波茗山家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君同物业有限公司等专业化团队负责,根据老人需求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服务;同时路桥街道引进福寿康(上海)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路桥区作为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区,积极打造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目前,我区已建成托育机构54家,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1家、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10家、村(居)“康宝”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25家,可提供托位2536个,其中普惠托位2482个,千人托位数达3.96个。

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内涵

区民政局在《关于明确2020年路桥区民生实事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及相关事项的函》(路民函〔2020〕3号)中明确服务内容需要涵盖依托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或具有资质的医生、护士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一是健康咨询和指导,提供养生保健、慢性病管理与预防失智症干预等咨询服务,开展常见病护理指导和用药指导等;二是健康监测,提供量血压、测血糖、血氧饱和度检测和心率监测等服务。

路桥区民政局制定《2023年路桥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路民〔2022〕105号),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服务商根据专业托管合同要求在服务中心提供开展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在照料中心提供心理服务等专题讲座,托管运营商需提供生活、康复护理、托养等服务,相关资料上传监管平台,加大对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我局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建设,2021年区民政局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数字化项目,建设智慧养老院,2022年根据省民生实事要求进行迭代升级;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已配备无感智能终端,将继续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无感智能终端,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进行全方面的线上结合线下的监管工作,确保养老服务落到实处。2023年区消防救援大队为75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安装智能联网火灾报警器。

四、推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2020年以来,按照6000元/户的标准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85户,实现困难老年人应改尽改,愿改尽改。2023年区民政局参与台州市医康养护一体化综合集成改革试点,探索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整合老年照护服务模式。计划在路桥街道开展试点,探索基于家庭养老照护建床的医养整合照护老年服务体系。利用智慧养老管理平台,以智能辅助决策着力解决满足现有老年人的分层级需求。建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家庭病床两床合一机制,建立“政府补建设,老年人买服务”的资金保障机制,制定《路桥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一次性建床补贴标准,鼓励社会捐赠等资金参与试点工作,促进试点工作可持续运营。

五、组织开展志愿助老行动

路桥区慈善义工协会每年不定期在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涵盖理发、义诊、视力检测、小家电维修,全年开展约十四次以上。针对有需求的孤寡老人,提供上门心理慰藉,物资帮扶等志愿活动。

我区“一老一小”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广大群众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全面提升我区“一老一小”发展水平,让城市发展更有品质和温度。

感谢你对“一老一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戴贤妙

联系电话:0576-82587121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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