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MB16151893/2023-1596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税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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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区税务局局长章劲松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2023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10:03 访问次数:

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

解读人:章劲松,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76-82430215

(一)问:二季度欠税公告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推动“依法诚信纳税”氛围的形成。

(二)问:制定依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等。

(三)问:有哪些重要内容?

1.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2. 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实行定期公告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信息来源: 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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