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子清等5户不动产权登记审核公告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4)12号

发布日期:2024-01-17 10:40 访问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属首次登记,特此公告:

序号权利人坐落位置登记面积
  (平方米)
用途权利类型公告起止日期
1陈子清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上保村上保小区75幢3号45.00/140.0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2024.1.15-2024.2.2
2陈理智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上保村上保小区75幢4号45.00/140.0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2024.1.15-2024.2.2
3徐意、徐常青、洪梅英、徐天威、穆彩连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永源西路219号45.00/180.0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2024.1.15-2024.2.2
4陈子清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上保村灵山西街535号 45.00/ 270.0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2024.1.15-2024.2.2
5张章林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上保村灵山西街289号 45.00/ 225.0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2024.1.15-2024.2.2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复查申请,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5日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点击下载pdf软件
信息来源: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