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摩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高端摩托车配件灯具全套外壳件及其专用模具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摩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高端摩托车配件灯具全套外壳件及其专用模具产业化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南官河以南、桐江大道以西2#地块 | 浙江摩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0500万元,选址于台州市路桥区南官河以南、桐江大道以西2#地块,新建1栋厂房,购置拌料机、吸料机、注塑机、破碎机、冲床、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进行摩托车配件灯具的制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25万件高端摩托车配件灯具全套外壳件及其专用模具的生产能力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水:设置冷却塔,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 2、废气:注塑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经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产生的危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减少噪音源传播,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组织好区域交通,减少运行车辆的逗留时间,禁止车辆在厂区内鸣喇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