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0-12 14:32 访问次数:

2024828日上午,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书面学习“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情况,研究《路桥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书面学习了“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情况。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化依法统计,敦促部门和镇(街道)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汇报》。基于推进我区和美乡村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要严格把关、刚性执行,把资金用好用足,区财政局要加强监管。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综合执法局提交的《关于要求审议通过<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路桥街道等6个街道、新桥镇等4个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的汇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会议原则同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路桥街道等6个街道、新桥镇等4个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各执法部门要将应下放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真正放到位,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镇(街道)承接后要依法依规管理到位,并履行好收回事项的属地管理责任。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办法的汇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办法》,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刚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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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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