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
机械伤害责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8月6日下午,位于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蔡村1区73号的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机械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精神,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处罚落实情况,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处理落实情况
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发生后,路桥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处罚措施。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1.路桥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于2023年12
月11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路应急管罚〔2023〕215号),对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处罚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路桥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于2023年12
月11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路应急管罚〔2023〕215-1号),对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蔡正力给予罚款人民币人民币三万三千一百八十四元整的行政处罚。
以上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吸取了本次事故教训,开展了举一反三,加强了管理,采取了有效措施,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公司各车间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并完善操作规程,重新修订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四、评估工作组评估意见
从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蔡正力等事故责任人员因事故受到相关处理,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浙江精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8·6”一般机械伤害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
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