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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4-164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4-10-30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拟对浙江国弘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产品和新能源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30 11:27 访问次数:

拟对浙江国弘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产品和新能源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0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国弘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产品和新能源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7号厂房

浙江国弘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扩大产能,增加资源回收工艺,对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利用项目。技改后全厂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吨/年(其中磷酸铁锂电池12500t/a,三元锂电池37500t/a),处理的原料形态分为退役电池包、电池单体、电池极片。其中回收的电池单体、电池极片全部进行资源回收,通过破碎分选分离电池中各类主要材料,供给下游企业再生电池材料;回收的退役电池包拆解后筛选出符合梯次利用要求的电池单体重新匹配组装成小动力电池包产品外售,不符合梯次利用要求的电池单体进行资源回收

在我单位和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机构提交的意见。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废气:除尘灰尘由工位上自带的工业吸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排放。焊接烟尘由工位上自带的烟雾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在车间排放。破损电池暂存区废气及预处理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无氧碳化废气收集后经旋风分离+TO+急冷+旋风分离+脉冲除尘+二级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分选废气收集后经旋风分离+脉冲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系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网,最终由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废BMS、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钙渣未鉴定前参照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五金件、废塑料件、废电器元件(除BMS外)、铁粉、废树脂、集尘灰、废布袋、废滤芯、废绝缘胶带、废绝缘手套、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优化布局,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如空压机),必须增加隔声措施(独立空压机房)。车间门窗等按隔声要求处理,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优化设备运行时间安排;高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如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在风机等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采取屏蔽隔声措施等;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30日至202411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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