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2019〕45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区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求、已经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2日,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的形式反馈至路桥区司法局办公室(路桥区新安西街336号),逾期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 蔡琴蓉
联系电话: 0576-82519391
路桥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2日
路政办发〔2024〕 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