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海洋工程)
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4-164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4-11-18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08:59 访问次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1

报告书

台州领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废电表1万吨、废电线电缆1.2万吨、废旧输配电控制柜及成套设备1.6万吨、废五金1.8万吨、废光伏1.6万吨及年深加工铜5万吨、深加工银1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新建

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1号

2024.11.11

台环建(路)〔2024〕58号

台环建(路)〔2024〕58-关于台州领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df

2

报告书

浙江国弘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产品和新能源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改扩建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7号厂房

2024.11.11

台环建(路)〔2024〕59号

台环建(路)〔2024〕59-关于浙江国弘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产品和新能源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3

报告书

台州卓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及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新建

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8号

2024.11.12

台环建(路)〔2024〕60号

台环建(路)〔2024〕60-关于台州卓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及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