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现根据2024年1-9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及下阶段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出风险,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1-9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方面
截至9月30日,今年全区共发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类事故3起(只统计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均为道路运输类安全生产事故。 从2020年-2024年1-9月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来看,我区累计发生各类事故29起、死亡1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3%、74%。其中,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发生事故27起、死亡12人。
(二)自然灾害方面
今年,路桥区先后受到3号台风“格美”、13号台风“贝碧嘉”影响和14号台风“普拉桑”影响,启动最高防台风应急响应分别是Ⅲ级、IV级和Ⅲ级,“格美”台风期间全区面雨量165.9毫米,最大风力白果29.1m/s(11级),河网水位超警戒最多时达到14个,转移3342人;“贝碧嘉”台风期间全区面雨量71.7毫米,最大风力湖屿岛18.4m/s(8级),河网水位超警戒最多时达到1个,转移1473人;“普拉桑”台风期间全区面雨量60.5毫米,最大风力白果19.6m/s(8级),无河网水位超警戒,转移324人。
二、10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趋势分析
(一)安全生产方面
1、从2020年-2023年10月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来看,我区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2人,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合计事故3起、死亡2人。
年度 行业 | 2020年10月 | 2021年10月 | 2022年10月 | 2023年10月 |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
道路运输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渔业船舶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工矿商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二)自然灾害方面
灾害趋势:预计2024年10月我区降水量80~100毫米,接近常年,10月冷空气趋于活跃,气温起伏大,主要冷空气过程有4次,分别为10月上旬前期(较强)、上旬后期(弱)、中旬后期至下旬初(中等偏强)、下旬后期(中等偏弱)。其中上旬受台风外围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沿海海面有明显大风降雨过程。另外,上中旬为夏秋转换季节,可能发生强对流天气。
三、10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对策建议
(一)做好国务院考核组迎检准备。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做好抽查准备。二是立即自查隐患整改闭环情况,特别是去年以来国家、省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上填报的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确保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对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用好专家力量,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确保不出现新发现的重大隐患。
(二)积极应对、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范防治
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做好高温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主体,分类推进整改,实行挂账销号制。同时要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二是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力度,防止特殊人群上山引火;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安全避险教育;开展森林防灭火队伍和装备检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强化科学指挥能力和安全避险技能。
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惕强降雨和台风灾害,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对全区的隐患进行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处,消除盲点,对排查出的新隐患,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八张风险清单”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规范指挥流程、完善协同机制,各行业领域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实现统分结合、联合制胜,对台风防御的重点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联动,风险管控要科学准确。镇(街道)要不断深化“1833”联系指挥体系,严格落实人员转移“三提前”“三必须”要求,关键时候要发挥“镇自为战、村自为战”,展现基层防汛防台工作实战水平,提升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