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路桥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印发了《路桥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的目的
8月28日,9月9日,省建设厅等4部门和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相继印发了省市两级的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为切实做好路桥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促进工作,有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区里实际,区建设局联合区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制定了路桥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政策。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2、《省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3、《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有关通知》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本次补贴针对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住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8项物品和材料(不包括智能设备),按照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或者多套房补贴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本次补贴的对象以2024年8月22日之后购置装修材料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补贴金额为519.76万。
四、补贴流程
本次补贴分备案、摇号、申领、审核拨付四个步骤。备案阶段:有物业的小区,申领人可通过物业在“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向区行政执法局备案;农房和无物业管理的楼房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当前备案工作已经结束。摇号阶段:昨天下午2:30由市正立公证处在我们区建设局五楼东会议室对符合条件的352户开展了公开摇号,摇号使用的是公证处的摇号软件,中号业主已经按照公证摇号中签顺序从前往后依次确定,并已在“路桥住建”微信公众号和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申领阶段:中号业主在接到镇(街道)申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镇(街道)办理申领补贴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核拨付阶段:各镇(街道)对中号业主提供的资料以及现场装修情况进行审核,如果资料不齐全的允许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过程中发现有3个工作日内未补齐资料、或发现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此次补贴资格,后续均不得参加此类补贴活动。申领材料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区建设局将联合区民政局在发放补贴前对房屋补贴情况进行比对,经比对未重复享受补贴的,经公示后将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五、施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29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