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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78257966C/2024-1646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蓬街镇 公开日期: 2024-12-10
有效性 文件编号

【人大提案】关于优化门牌证办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2-10 10:35 访问次数:

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门牌地址编制管理工作,夯实台州市“基层治理”系统数据底座,提升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台州市民政局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下发关于印发 《台州市门牌标准地址编制规范》的通知。
问题:
村民在办理门牌证的时候被告知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但是辖区内存在部分因历史遗留问题或者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这些房屋就不能办理门牌证,影响了村民的日常生活,比如邮寄、快递、外卖等无门牌可以填写。
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操作流程,方便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办理门牌证。

答复意见:

城乡居民(个人)申请办理门牌号(证),按照台州市民政、公安、自规、住建四部门印发《台州市门牌标准地址编制规范》第十一条的规定:应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房合同 (或不动产权证、农村建房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递交的材料。我局在编制办理门牌号(证)时,结合“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在资料审核上,只要求提供一件房屋产权权属证明的资料使可申请办理门牌号(证),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农村建房申批表(个人、集体)、经合规确认的房屋分家契约、协议书等,对无法提供任何房屋权属证明的个别城乡居民,到镇街道办事窗口填写申请门(楼)牌登记表,说明未取得相关住房权属的原因,并经调查确属申请人住房时,考量给予办理临时门牌号,等取得房屋权属相关证资料后重新编制、办理正式门牌号(证)。操作流程上,城乡居民(个人)申办(变更、销户)门牌号(证),只需递交一份申请门(楼)牌登记表、房产相关权属证明,个人身份证(户籍)到镇街道便民办事窗口就可申请办理。同时区、镇(街道)两级开通线上线下申请门牌办理渠道,城乡居民可按照自已意愿选择在线上浙里办或线下各镇街道便民办事窗口办理,极大提高了城乡居民门牌申办服务效率。

信息来源: 蓬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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