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722B/2024-164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公开日期: 2024-12-17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文字解读】《台州市路桥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17 15:31 访问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区发改局牵头出台了《路桥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路桥标准》),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与之对应,2024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浙江标准》),同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印发《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台州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对照省、市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完成本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修订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次修订基于新出台《浙江标准》《台州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各项标准不低于市标。总体来看,2023年版《路桥标准》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11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103个项目。

三、适用对象

文件适用于路桥区城乡居民。

四、有关注意事项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界定了民生兜底保障的范围和程度,明确了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

五、关键词解释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和均等享有。

解读机关: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童流远,0576-82551158。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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