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王耀勇、王佳敏、罗荣奎、丁慧震等4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第164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路桥区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经济效益、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引擎,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健全服务体系,创新经营机制,促进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推进和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我区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土地流转。为健全制度保障,我区于2020年出台《关于印发路桥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土地流转方面的扶持条件和标准,大力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在一区一镇一体、乡村振兴招商项目及产业融合等重点区域推进承包土地整片、整村流转,对于整村流转或连片面积200亩(含)以上、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村(居、社区)200元/亩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统一规划开发的,按其流转面积给予200元/亩奖励。此后,又于2022年出台《路桥区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土地流转的补助标准。对列入省级建设项目的土地流转,一次性给予村(居、社区)500元/亩奖励。2022年以来,共拨付村集体土地流转奖励资金合计115.3万元。
(二)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流转渠道。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灵活的流转方式。一是集体统一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从农户手中统一租赁土地,通过竞标、协商等方式,承包给有实力的经营主体;二是“片区组团”流转。地域相邻的村集中分散的土地资源、建设指标等,进行连片流转,再立足各自优势、各有侧重地发展,最后实现功能互补;三是农户自行流转。农户采取互换、转包等方式自发流转,镇(街道)、村(社)做好指导工作,引导其向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流转。通过多种流转形式,充分调动镇(街道)、村(社)和农户的积极性,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规范流转程序,保障农户权益。今年,我区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积极搭建上下联动、反馈及时、处置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具,并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纳入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镇村两级强化监管力度,指导农户签订流转合同,监督土地流转行为,规范流转合同。同时,为有效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区里成立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庭,协调解决土地承包和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虽然我们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经济效益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农户传统思想观念重、保障政策不够完善等一些因素,部分农户流转的积极性仍不够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创新流转模式,提升经济效益。对于一些不愿流转的农户,引导其转变观念,变承包土地为合作经营模式,鼓励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出租等方式加入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通过此模式,不仅减少土地搁荒现象,还能使农户每年从中获得土地租金、务工薪金、入股股金等稳定收益,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二)着力培优扶强,发展规模经营。坚持招商引资与整合培育相结合,引入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落地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积极扶持规模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惠农政策、项目建设、农业保险等方面予以倾斜帮扶,指导其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经营方式提升经济效益。探索长期流转模式,引导农户与经营主体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发展稳定而适度的规模经营。
(三)加强基础保障,提升综合实力。加快整合城乡资源,高标准建设桥梁、路道、硬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承包土地、投资农业,有效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改造提升1.7万亩,实现高标准农田覆盖率达80%以上,以此稳定保障0.22亿斤以上粮食产能。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徐斌宾
联系电话:82439450 邮 编:318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