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路桥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9万吨RDF、3万吨生物质燃料棒(不含危险废物)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 12月3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市路桥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9万吨RDF、3万吨生物质燃料棒(不含危险废物)项目 | 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9号 | 台州市路桥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新增投资3624万元,利用1#(北侧完全隔断作为本项目含水率较高的湿物料(主要为秸秆等)破碎和烘干车间)、2#(取消再生水稳生产内容,作为本次RDF和生物质燃烧棒生产车间及仓库)车间,新购置破碎机、撕碎机、湿物料烘干脱水设备、RDF、生物质燃料棒生产流水线等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年产9万吨RDF、3万吨生物质燃料棒(不含危险废物)的生产能力,全厂产能为再生有机营养土48.5万吨/年、再生砌块15万吨/年、再生骨料92.1万吨/年、RDF燃料棒9万吨/年、生物质燃料棒3万吨/年。项目已在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4-331004-07-02-448369)。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原料(干物料)破碎/撕碎/粉碎粉尘、料仓暂存废气、物料输送粉尘收集一并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农林废弃物(湿物料)破碎、烘干、输送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氧化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挤压成型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氧化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2、废水:车辆清洗水、废气喷淋废水、冷凝水、初期雨水废水收集处理后经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通过自然沉淀+混凝沉淀+生化处理+MBR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再生砌块、车间逸尘等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最终由路桥污水滨海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固废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1)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2)平面合理布置: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或车间,并保证高噪声设备和敏感点之间有足够的隔声降噪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