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002691722B/2024-164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04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路桥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高水平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攻坚期,也是路桥区奋力建成低碳示范县、打造绿色低碳工业4.0先行示范区、推进碳达峰的关键五年。为科学指导路桥区“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路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台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路桥区坚持能源高质量发展,全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网、气网、热网等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突破,能源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有力支撑了路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发展成就
能源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十三五”期间,路桥区电网、气网、热网、终端供能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累计建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8座,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87公里。区域电网供电负荷稳步提升,全社会用电负荷“十三五”累计增长40.6%。“十三五”累计完成电网投资5.2亿元,平均供电可靠率达99.92%。建成中低压燃气管道约639公里,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集中供热实现零突破,建成热力管网5.85公里。截至2020年底,全区新建综合供能服务站5座,改造站点3座。建成充电站22座,充电桩243个,建成公交充电站2座(充电桩21个)、充气站1座。
表1-1 2020年路桥区电网规模
类别 | 500千伏 | 220千伏 | 110千伏 | 35千伏 | |
变电站 | 座数 | 1 | 4 | 13 | 4 |
主变 | 2 | 9 | 26 | 7 | |
容量(万千伏安) | 200 | 171 | 127 | 12.8 | |
线路 | 条数 | 2 | 12 | 44 | 14 |
长度(公里) | 50 | 153 | 184 | 117 |
注:110kV和35kV为公用变电站情况,不包含专用变电站。
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2020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32.7亿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幅4.5%,较“十二五”增加0.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分别为0.3%、60.4%、17.3%、22%,分别较2015年提高-0.5、-5.5、2.7、3.3个百分点。区域电网供电负荷稳步提升,全社会用电负荷由2015年50.5万千瓦增长到2020年71万千瓦,增长40.6%,年均增长7.1%。
能源清洁化走在全省前列。随着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逐步淘汰和“煤改气”工程的推进,2020年全区规上工业煤炭消费仅1.04万吨,“十三五”累计减少80.2%;全社会天然气消费达到6549.3万立方米,“十三五”年均增长41.5%。2020年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占比仅0.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2.6%。2020年全区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56%以上,清洁能源出租车实现100%全覆盖,交通用能清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表1-2 路桥区能源消费汇总表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率(%) |
能源消费总量 | 万吨标煤 | 129.5 | 145.7 | 2.4 |
万元GDP能耗 | 吨标煤 | 0.267 | 0.235 | -2.5 |
全社会最高负荷 | 万千瓦 | 50.5 | 71 | 7.1 |
全社会用电量 | 亿千瓦时 | 26.2 | 32.7 | 4.5 |
万吨标煤 | 74.3 | 92.6 | 4.5 | |
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 | 万吨 | 5.24 | 1.04 | -27.6 |
万吨标煤 | 3.88 | 0.77 | -27.6 | |
天然气消费量 | 万立方米 | 1156 | 6549 | 41.5 |
万吨标煤 | 1.4 | 8.0 | 41.5 | |
石油消费量 | 万吨 | 15.6 | 16.4 | 1.1 |
万吨标煤 | 22.9 | 24.2 | 1.1 |
图1-1 2020年路桥区(内圈)和浙江省(外圈)能源消费结构图
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区电力总装机19.4万千瓦,全年发电量3.4亿千瓦时,其中,垃圾发电装机7.5万千瓦,发电量2.3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高1.5倍和1.3倍;光伏发电装机11.9万千瓦,发电量1.1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高5.2倍和14.4倍。光伏最大出力占全区最高电力负荷11.3%,全区6.9%的工业企业安装分布式光伏。
能耗双控工作顺利完成。路桥区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考核任务。2020年路桥区能源消费总量145.7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积增长12.5%(年均增速2.4%),远低于“十三五”年均增速控制在3.0%的目标。2020年全区万元GDP能耗为0.235吨标准煤,“十三五”时期累计下降12.0%,万元GDP能耗低于台州市平均水平27%,处于台州市前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3%,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图1-2台州市各县(市、区)2020年万元GDP能耗表现
图1-3台州市各县(市、区)“十三五”期间能耗双控表现
能源装备产业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路桥区落实“国际智造名城”发展要求,以建设“国家级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和“浙江省全产业链汽车城”为目标,积极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打造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基地。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和汽配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
能源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于2019年实现了“五炉”系统库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清零,提前完成了燃煤淘汰改造任务。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能耗双控目标纳入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积极推进区域能评改革工作,完成了沃尔沃小镇、之恩电镀产业园等区块的区域能评。建立工业企业能源监测机制,建立了《路桥区工业企业能源监测管理办法》。2020年路桥区八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为27.4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金龙电机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吉利汽车小镇获评省级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
同时也清醒地看到,路桥区电源结构单一,仅一座垃圾电站和光伏电站,缺少支撑性电源,全区电力装机仅占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27.3%,发电量仅占全区供电量10.4%,主要依靠外来电,存在结构性缺电;受限于资源禀赋,叠加土地政策、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陆上风电暂停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发展受到较大阻力,且光伏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电网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部分区域终端变电容量不足,东西部主网架联络薄弱,且储能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政策、投融资机制尚不完善,部分时段电力供应保障压力依然较大;能耗双控考核压力较大,产业转型效果不明显,企业节能降耗、能效创新的意识仍不强。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路桥区肩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样板、高水平建成低碳示范县、打造绿色低碳工业4.0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历史使命,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下,能源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一是面临能耗双控趋紧的新挑战。“十四五”时期,路桥区将围绕“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积极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源消费刚性增长,而国家能耗双控、控煤政策进一步趋紧。路桥区2020年万元GDP能耗0.235吨标准煤,单耗水平位列台州市首位,在我省已处于领先水平,“十四五”时期万元GDP能耗降低空间有限。能源消费增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差距较大,且在万元GDP能耗0.235吨标准煤基础上进一步下降的难度较大。如何推进路桥区能源消费从总量扩张转向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转变,高水平完成能耗双控考核任务的挑战依然严峻。
二是面临能源保供稳价的新挑战。路桥区能源资源主要依赖外部输入,量和价易受上游资源方影响。随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煤炭价格将维持高位,导致路桥区用能成本大幅提升。能源生产成本高企的趋势与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等宏观政策导向和社会对终端用能价格只降不增的期望有较大差距,对能源领域多目标协同平衡提出巨大挑战。同时,碳达峰碳中和对能源消费提出了新要求,能源需求从无条件保障向“有保有压”、资源优化配置的高水平保障转变,对需求侧用能管理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面临绿色低碳转型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浙江开启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高水平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攻坚期,也是推动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发展一方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加快能源需求新旧增长动力转换,另一方面倒逼能源结构转型,加强清洁能源对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为路桥区能源发展转型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
四是面临能源技术创新的新机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储能电站、分布式能源、加氢站、综合供能站、微电网等能源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满足路桥区园区对热、电、冷、节能等综合能源需求,满足电动汽车、轨道交通等带来新的能源消费转移。依托“数字路桥”,以数字化手段撬动能源领域全面改革,提高运行协同水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解能源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瓶颈,实现更科学更精确的能源安全保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对标浙江“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样板,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守能源安全保供底线,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强化能耗双控,推动改革创新,坚持能源高质量发展,逐步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具有东部沿海特色的清洁能源示范区,为路桥区打造绿色低碳工业4.0先行示范区、低碳示范县、高品质宜居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按照“控煤、稳油、提气、扩非化”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构建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实现绿色协调发展。
坚持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将节能作为第一能源,加强能耗双控,把节能贯穿于生产、生活、建设的各个环节,通过能耗双控倒逼经济社会转型,优化能源利用和要素配置,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推动形成全社会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坚持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产业和商业模式创新,创新综合能源服务、分布式能源等能源利用模式,加强能源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的融合发展,促进能源系统智能化、信息化、互动化,鼓励能源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加快数字经济在能源供需管理中的应用。
坚持改革驱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涵盖电力、油气、用能权等要素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力争路桥在天然气、电力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适应多能互补、融合发展的趋势,加快能源内部协同发展,推进综合能源服务。
坚持惠民利民,共享发展。统筹城乡能源发展,进一步推进清洁、高效的电网、气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覆盖,推进清洁能源惠民利民,实现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能源普遍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努力满足人民对优质能源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利用效率保持全省前列,实现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和能源结构转型,初步形成清洁低碳、高效安全、创新协同、智慧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高水平建成低碳示范县,打造绿色低碳工业4.0先行示范区,成为县(区)级清洁能源应用的典范。
能源消费总量。到2025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168.7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3.0%。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2.4亿千瓦时,“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5.3%;最高用电负荷达到97.5万千瓦,“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6.5%。
能源结构目标:
——能源供应能力。到2025年,全区电源总装机争取达到31.3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3.6万千瓦;城市配气网络向镇、村蔓延,形成综合性、多层次的储供气系统。
——能源消费结构。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占比和石油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天然气消费占比达到8.3%,本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7.8%以上。
表2-1路桥区“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结构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
能源消费总量 | 消费量(万吨标准煤) | 145.7 | 168.7 |
年平均增速 | - | 3.0% | |
1.煤炭 | 消费量(万吨) | 1.04 | 1.04 |
年平均增速 | - | - | |
比重 | 0.5% | 0.5% | |
2.石油 | 消费量(万吨) | 16.43 | 17.27 |
年平均增速 | - | 1.0% | |
比重 | 16.6% | 15.1% | |
3.天然气 | 消费量(亿方) | 0.65 | 1.15 |
年平均增速 | - | 12.0% | |
比重 | 5.5% | 8.3% | |
4.可再生能源 | 消费量(万吨标煤) | 9.7 | 13.1 |
年平均增速 | - | 6.2% | |
比重 | 6.7% | 7.8% | |
5.外来电及其他 | 消费量(万吨标煤) | 103.1 | 115.4 |
年平均增速 | - | 2.3% | |
比重 | 70.8% | 68.4% |
表2-2路桥区“十四五”电力装机容量和结构目标(单位:万千瓦)
类别 | 2020年 | 2025年 | ||
装机 | 占比 | 装机 | 占比 | |
总装机 | 19.4 | 100% | 31.3 | 100% |
其中:1.光伏发电 | 11.9 | 61.3% | 23.6 | 75.4% |
2.生物质发电 | 7.5 | 38.7% | 7.7 | 24.6% |
——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达到市级要求,在产业结构相似的省内市(县)中位于前列;能源领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强度达到市级要求。
——民生用能水平。到2025年,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全区用户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形成覆盖全区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居民和企业用能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聚焦能源消费节能降碳,提高能源清洁消费水平
以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能源消费绿色转型,统筹推进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全面提升全社会能效水平,加快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
优化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落实能耗强度约束、能耗总量弹性控制,加强能耗双控与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规划、年度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扶持政策等协同,实现能耗指标、能效标准与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准入有机衔接。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积极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推广智慧能源平台,推动电、气、煤、油等能源数据接入,推进企业用能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台州市企业能源管理办法,积极接入台州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依托“节能降碳e本账”应用场景,打造能效对标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审查、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腾出用能空间、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等措施。提高产业能效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终端用能效率提升。
推动能效创新水平提升。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来提高工业能效。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建立节能激励导向机制,参照国际国内一流能效标准,树立行业标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全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会。在全区工业、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广泛开展节能技改行动。推广节能绿色低碳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一体化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其他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提高燃油品质标准,降低交通能耗水平。大力发展低碳绿色服务业,深入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打造“智慧物流”。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两高”项目治存控增工程,加强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的引导与管控,常态化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治。全面梳理在建“两高”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能效水平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科学稳妥推进拟建“两高”项目,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关,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严格实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深入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以“差异化管理”和“正面引导与负面清单相结合”为手段推动高能耗产业节能减排改造升级,稳妥有序推进“散乱污”企业退出和落后产能淘汰。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严禁散煤利用。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优先使用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优化垃圾焚烧、污泥焚烧集中供热工艺,推进减煤降碳。
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大力推动城乡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聚焦生产、生活等领域绿色用能需求,持续推动“再电气化”工作,推进以电代油,推进“纯电公交”“全电物流”“全电景区”等建设,探索打造“全电”示范区域,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探索氢能应用,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物流领域应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适当鼓励扩大集中供热热源点供热范围。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支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鼓励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推动居民用能清洁化,提高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
培育能源消费新业态。推动路桥金属再生园区、智能机电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吉利汽车小镇等园区能源互联网建设。探索园区建设多种能源形式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能源管理平台和需求侧管理中心。建设多种能源形式灵活交易和需求响应模式、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推进电动汽车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效率。积极推进多源数据资源整合,拓展电力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动电力大数据社会化共享应用。加强用电需求管理,推动负荷管理科学化、用电服务个性化。扩展需求响应资源,逐步吸纳多类型负荷,推广智能用电小区、智能用电楼宇、智能用电园区以及能效电厂等示范项目。
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开展系列节能减排科普宣贯,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标准和知识,加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宣传,减少高碳产品消费和高碳生活排放,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主动参与电网柔性互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建设低碳政府、低碳工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
(二)聚焦能源供应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供和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工作,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绿色低碳、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
推进高比例光伏开发利用。围绕全省“风光倍增”工程和光伏整县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发展生态友好型可再生能源,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支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支持利用居民屋顶发展户用光伏。鼓励利用滩涂等未利用地开发集中式光伏,创新多元化的“光伏+农渔业”场景模式。推动光伏发电与储能、微电网、产业等融合发展。
高水平建设灵活互动高度自愈的配电网。加强网源协同规划,统筹区域内不同电源发展与电网承载能力,全面融合先进配电网技术、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加强配电网互联网互通和智能控制,适应分布式能源、储能、多元负荷等安全高效接入。加快建设路桥金属再生园区高弹性电网。加快推进滨海—柏树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长潭—升谷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等,提高电网承载能力。加快推进供电紧张、中心城区的变电站布点,加快青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满足供电需求、服务重大工程。推动微电网和分布式能源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多能互补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形成智能安全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平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带来的电网波动性。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电表、储能、蓄能等技术和设施,探索打造“虚拟电厂”,不断扩大需求侧响应参与主体、丰富响应模式,增强电网柔性调节能力。结合区域定位、地域特点、负荷特性等科学规划全区电网,统筹开展老旧电网设施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助推路桥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样板。至2025年,110kV及以下综合线损降低至3.01%,农网户均配变容量提升至5.08kVA。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能源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重点在公交、城/乡际客运、台州货运南站等定点定线运行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停车场站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物流中心规划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多层次充电网络,加快建设物流产业集聚区停车场一体化充电设施。鼓励在商业场所、文体场馆、办公园区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运营企业利用自有或租赁土地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探索公共充电领域的商业运营模式。鼓励小区自建充电桩,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配建率100%,加快既有居住区停车位改造。结合未来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展自用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
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新型储能设施,开展新型储能设施示范应用,引导储能安全、有序、市场化发展。积极推动电源侧、电网侧储能发展,提升电源灵活调节能力和电网安全稳定水平。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租赁、购买储能设施或者购买储能容量的方式,增强其调峰上网能力。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园区、企业、综合能源服务商自建绿色储能设施。深化新型储能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研究。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全面提升能源应急管控水平。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反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电力供应保障部署,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需矛盾,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原则,形成负荷管理预案,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精准做好用电负荷管理,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用电的安全和保障。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天然气有序用气预案。
进一步完善油气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燃气主干管网和储气设施,加快推进旧城区块老旧小区燃气配套设施改造,加快推进T7、T8高中压调压站及联接高压管线项目,建设覆盖全区智能高效的城镇燃气管网,积极推进天然气“村村通”惠民工程。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储气规模达到47万立方。推动成品油管道及储存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金清港成品油仓储基地,到2025年成品油储备设施规模10万方。优化布局综合供能服务站,形成完善的成品油终端供能网络。
(三)聚焦能源产业升级做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面提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节能机电等主导产业,拓展创新能源服务等新兴产业,打造台州市“工业 4.0”先行示范区。
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发挥路桥区汽车产业配套基础,重点围绕整车设计、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环节,加快引进和培育若干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鼓励重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纯电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投产。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与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协作,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充分挖掘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全产业链汽车城。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依托路桥机电产业基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和节能化为核心,大力发展智能机电设备、绿色机电一体化等高品质新产品,加快机电装备产业智能化,逐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电机、电线电缆等重要配件供应地。大力发展风机、气动工具等通用机械和零部件,鼓励企业研发风机配套轻型、微型电机等配套关联产业。以台州市区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中心为依托,大力发展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
拓展创新能源服务产业。大力拓展汽车服务贸易、汽车休闲文化等上下游产业链,培育汽车后市场产业。支持旺能电厂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为服务对象,打造冷、热、电三联供供能系统。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深入推进能源托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积极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动节能产业升级。
(四)聚焦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能源治理现代化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积极推进电力、天然气体制改革,坚持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积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输配电价政策,进一步开放售电市场,扩大市场交易电量,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保障销售电价改革平稳推进,加强对售电公司监管,加快和完善电力市场建设。加快电力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步伐,健全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灵活多样的市场化交易模式、源网荷储智慧互动的需求响应体系。持续实施迎峰度夏、度冬电力需求侧响应,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积极落实天然气体制改革。根据省级层面天然气体制改革要求,积极落实城镇燃气扁平化改革,逐步取消中间环节,实现“省网—城镇燃气企业—终端用户”的直接输送。
积极推进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研究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电、气、油等能源数据接入,强化数据价值挖掘和终端用能管理。依托“路桥双碳数智大脑”,推动能源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碳资产银行模块搭建,为路桥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新动力。
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创新。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绿证交易市场。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使用绿电、购买绿证,创造更多的绿证需求,培育社会绿色消费习惯,引导绿证市场进入良性循环通道。
积极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实践。积极落实省级层面能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要求,用市场方式配置用能资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区域能评与“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和区域能评负面清单。落实用能权交易改革,推动企业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预算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加强节能监察和执法水平。
(一)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建立以路桥区能源发展规划为统领,能源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以能源规划为依据进行能源项目核准。加强能源规划与路桥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针对电网项目前期选址、选线难等问题,将电网规划纳入全区发展规划中,统一实施,加快项目推进。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与电网规划的衔接。
(二)强化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出台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路桥实际,从财政、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研究制定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支持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综合能源服务、氢能等发展的财政政策。结合全市整体部署,深化研究制定负荷管理、需求侧响应的政策举措。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发挥绿色金融助推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低碳能源项目建设融资。加强能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出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提升路桥能源利用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强化项目实施
建立和完善能源项目准入、推进和退出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考核,确保各项能源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有效实施。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电力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电力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利用、廊道落实、水域使用、施工条件、施工秩序保障等事项予以协调、支持,配置或者预留相应的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陆上电缆通道、水底电缆通道等空间资源。落实和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重大项目的建设资金,加大项目建设的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力度。进一步落实项目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服务责任,落实要素配置、政策处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路桥电视台、台州日报、路桥新闻网等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宣传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和节能提效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对清洁低碳能源利用和节能提效的认识。鼓励和倡导全区社会各界利用清洁低碳能源、支持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清洁低碳能源发展、人人爱护珍惜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