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再制造生产智能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机再制造生产智能提升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西999号 |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厂房一内西侧区域建设1条再制造生产柔性加工线,对市场上高耗能旧电机进行再制造。项目主要购置下线机、数控机床、加工中心、自动磁钢插槽机等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改装再制造电机5万台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抛丸粉尘由抛丸机内置收集管路,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2)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 3、固废:废电机零部件、废包装材料、抛丸集尘灰、废布袋、经规范化处理后的含油金属屑、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电机零部件、废包装材料、抛丸集尘灰、废布袋、经规范化处理后的含油金属屑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4、噪声:本项目除新增搅拌车辆运输噪声外,其它新增设备基本不产生噪声,要求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