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华和叉车有限公司年产7000台叉车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华和叉车有限公司年产7000台叉车技改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沥北村 | 浙江华和叉车有限公司 |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租赁华和重工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6402m2进行叉车生产。本项目拟新增投资300万元,利用现有租赁厂房的闲置区域,购置水性漆喷漆房及烘干房、油性漆喷漆房及烘干房、腻子打磨房等设备,实施年产7000台叉车技改项目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腻子打磨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喷漆、流平、调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喷漆、流平、调漆、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喷漆车间废水先经絮凝除漆渣后再经Fenton氧化+混凝沉淀,然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现有生活污水一起纳管,再由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本次技改不涉及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