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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4-1611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4-02-20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11:10 访问次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路桥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为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执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1、推进执法机构建设标准化。完成路桥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规范化验收;推广“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双随机检查、专项巡查、风险预警、信访转执法等信息;依托“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赋码率、电子签章使用率、处罚决定书平台出件率、平台线索回应率达100%。

2、开展环境执法行动规范化。组织开展“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整治、“绿剑2023”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扬尘污染防治、“百镇千村除险保安”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杭州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等工作。完成99家管控企业10轮次991家次核查;全年投诉比率同比下降14%,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23.7%,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0件,罚款46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余万元,查封扣押4件,应对行政诉讼1起(为2022年处罚案件),完成生态损害赔偿2件。规范使用各大执法平台系统,及时更新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库,对全区的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应急预案备案企业35家。深化公安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通过浙江省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1件1人,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件6人。

3、实施行政执法改革大综合一体化。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响应“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以《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为蓝本,落实“一张清单”管执法,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应领事项认领率、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均达到100%;加强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执法力量下沉(联系)一线,按“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规则,执法人员及时到镇(街道)开展工作,积极参与镇(街道)非法加工点排查整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综合行政执法、经信、农水及商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专项检查行动。

(二)严格审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的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局内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投标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出台、合同签订合法合规。目前我局已配备2名公职律师和1名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审查等方面,主动联系法律顾问,征求相关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根据要求,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无新增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组织召开路桥区“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专题座谈会,解决企业家反馈问题12个。创新推进优化绿色发展营商环境十条举措,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路桥经济开发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环评有序推进。2023年共办理环评审批89个,降级备案13个,企业自行登记表备案147个。深化排污许可和限期整改“清零”工作,根据整改事项的难易、缓急程度,采取上门服务、个性化帮扶等针对性措施,帮助6家排污单位完成限期整改;2023年全区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3家,重新申领28家,注销19家,排污登记185家;线上线下结合强化生态环保服务,召开专家评审会8次,线上服务企业6次,线下服务企业96次;帮助1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实施包容性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及轻罚免罚制度,2023年共作出从轻处罚案件30起,减少罚款174余万元,首次违法、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不予处罚案件9起,免罚金额160余万元。严格执行“正面清单”制度,全区2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四)拓宽渠道,积极开展普法宣讲

制定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统筹规划普法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讲座,先后开展了学法用法培训会、《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学习会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视频学习会等。通过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路桥生态环境”及其他新媒体渠道推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规范认知水平。参与打造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为一体的黄礁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平台建设,会签《关于构建黄礁岛及附近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发布《黄礁岛及附近海域环境资源保护倡议书》。同时,强化公众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进广场和社区等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将普法工作深入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作用。加强法治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制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生态环境工作当中。强化牵头抓总的示范作用,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全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会议12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以上率下,依法履职,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系列学习资料及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廉洁自律,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党风廉政纪律,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不铺张浪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工作各环节。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为:法治理论学用结合力度不够,执法水平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仍有不足;普法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形式比较单一,互动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谋划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学习引领,强化法治建设思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是规范引领,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三是意识引领,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制订出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全过程,将普法意识贯穿于执法行为的始终,将普法职责要求作为执法的主要责任之一。并以各类主题活动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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